今年起,中国移动从集团层面到所有地方分公司,将统一对员工降薪。部分中国移动内部员工透露,“应国资委要求”,此次中国移动的降薪计划将按照“薪酬连降5年,每年递减10%”的原则执行,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分公司自行掌握。(2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
果真是国资委“一句话”,中移动就降薪?这也太听话了吧?如此“乖巧”,好象不是中移动的“脾气”。如果国资委对所有的央企都说上这么“一句话”,是不是高薪问题就统统解决了?去年11月,有消息称,为抑制和调节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调节央企收入分配制度,一种新的工资管理制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正在国资委管辖下的央企中悄悄地推进。国资委将对央企工资实施“双控制”:一个是工资总量的控制,另一个是人均工资的控制。
解决央企高薪问题,不是国资委“一个人战斗”。去年9月16日,人保部等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这也是中国政府首次对所有行业央企发出高管“限薪令”。文件规定,企业高管薪酬分为三块: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其中,首次明确规定国企高管基本年薪与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联系”,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财政部印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收入280万人民币。
是的,在过去的2009年里,我们看到一些企业的“减薪”。三一集团宣布,集团董事长梁稳根2009年只领1元年薪,全体董事降薪90%,集团高管降薪50%;汽集团等9家大型国有企业高层将率先带头减薪,最高降幅达到40%……其实,这只是一种姿态,一种应对金融危机的姿态。中国移动的降薪似乎也是一种姿态,表明自己是一个“听话孩子”,“由分公司自行掌握”是有弹性的,能否执行到位恐怕还是一个“未接电话”或“未知信息”。
对既得利益的执着追求是很多垄断企业、国企、央企的共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野平曾在回应电力行业职工待遇过高时表示,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待遇问题,企业职工的收入只要符合规范、只要合规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合法的垄断,就会有合法垄断下的高收入。央企降薪,“不是一句话的事儿”。有人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潜水衣”。只有收入分配制度的彻底改革,才能缩小各个群体间的收入差别,才能平衡各个群体间的利益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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