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反垄断来尊重民生利益

2011年11月16日 10:4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国家发改委日前证实,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这是自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后,主管部门首度对央企展开的反垄断调查。

    事实上,国家发改委反价格垄断工作今年早已悄悄提速。最重要的变化是,今年年中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此次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调查案是这个新部门公开查办的第一起案件。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电信与联通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是他们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关键。另外,判断是不是垄断,关键是看划定多大的范围,是国内还是亚洲还是全球。微软被反垄断是因为它全球垄断,全球各地都只能使用微软并不是美国一地。相反,如果只在我国范围内裁定垄断,反而有可能给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开了路。所以说反垄断一定要根据行业的发展划定一个范围,脱离了这个范围可能会出问题。如果范围划得不合理,任何一个企业都可能被划出垄断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是否形成了市场支配地位,恐怕还要分析行业特点进一步证实。当然,有支配地位并不意味着就该被惩罚,《反垄断法》反的是垄断行为而不是市场地位。

    但是如果这两家电信运营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比如对于竞争对手,它们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它们给出的价格就要优惠一些,这个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那就需要相关的主管部门出面来“反垄断”。何况,有资料显示这两家运营商向用户提供“质劣价高”的服务: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平均1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倍至4倍。

    对于消费者而言,希望的是运营商的权力得到制衡,从而使得较高的通信资费得到下调,服务得以改善和提升。但现在的这种调查与处罚是否能真正使得资费改善还要留一个问号。罚款是否就是最终处置?其垄断经营模式和习性是否会因此而改变,还是会继续想方设法将被罚的“羊毛”,出在亿万用户的“羊”身上?我们都还在拭目以待。

    其实,要想资费和相应的通信服务得到改善,最重要的是国家要准许引入或鼓励一部分民营企业参与行业发展。据有关部门初步估算,如果能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至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元至150亿元。当然,电信行业的相关统计也显示,近几年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宽带资费每年下降6%至10%。这其实已经比预计的引入竞争后的降幅要高了。可谁都无法否认,有了竞争自然会带来资费及服务的进一步改善。

    不论如何,发改委进行反垄断的调查有一定的警示效果。我们更希望发改委此次针对电信行业的反垄断调查能够成为一个起点,推动有关部门整顿深藏在多个行业领域中的垄断现象。从这个角度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调查及可能的处罚,更应该是号角,吹响的是对于所有不合理垄断行为的反对和对民生利益的尊重。

(责任编辑:武晓娟)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