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卡押金,公众需要有本帐

2010年02月02日 06: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冯兴
    日前,在北京市两会上,政协委员石向阳对记者说,关于要求公开北京公交IC卡押金的使用情况的提案,他已经是第四次提出。但至今这一问题仍未得到合理的解决。(2月1日中国青年报)

    关于公交卡押金使用情况,事虽小,但问题不小。几年来,老百姓有意见,政协委员连续提案,用户打官司,媒体不断抨击,可奇怪了,就这么个小事,一直解决不了,公交卡押金使用情况到目前为止依然是笔糊涂帐!

    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公交一卡通累计发行近2500万张,押金总额超过5亿元,1年仅利息收入就高达1125万元左右。

    从道理上讲,既然是押金,那么这5亿元的主人当属于所有办卡的市民,作为暂时保管这些押金的相关部门就应该主动接受市民监督,就这笔钱的去向和用途给市民一个清清白白的交待。

    从法理上讲,依“孳息归抵押人”的原则,1年利息收入1125万元也该完全归所有办卡的市民所有。也许这些利息退到每个持卡的市民手里,只是一个0.45元的小小数目,然而一个公平的制度价值对于我们来说更为重要。

    当然,5亿元的押金和每年1125万元的利息,有关部门完全有可能将这笔钱拿去暂时进行投资,这个市民们也完全可以理解,钱躺在那里也是躺着,干嘛不让它发挥点作用!然而,作为这些钱的主人,我们有必要知道,它们到底被投在了哪里?收益如何?

    依法理来讲,如果有关部门将这笔钱用作投资,那么对于这笔钱的收益,全体持卡市民应当得到应有的分红,毕竟他们是这笔钱的主人。遗憾的是,至今为止,持卡市民对这笔巨额资金及其利息收益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一无所知。

    这笔钱是不是被“暗箱”保管和操作了?是不是被某些部门和个人贪污了?是不是里面存在腐败?在公交卡押金及其利息收益相关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公众当然会做出各种各样的猜测和质疑。这对于建设一个“诚信政府”和“诚信社会”来说,无疑是一个伤害。

    公共资金的本质属于公众,它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而只有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才能有利于公众监督。无论如何,对于公交卡押金使用情况,是该给公众一本帐单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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