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福利”是在冒犯公共利益

2010年12月08日 08:19   来源:武汉晚报   朱四倍 高校教师

  近日,杭州市一纸红头文件明确,三年内将推出22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用于吸引高端人才来杭创业、就业,立即引来广泛关注。根据政策,人才专项房可以市场一半的价格购买,目前已有杨澜、余华、朱德庸等名人入住。一些市民和专家质疑这是“难以服众的富福利”,切走了穷人的蛋糕(12月7日新华网)

  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目的,主要在于保障困难群体的居住权。而人才专用房则不是,其通过政府定价,直接赋予受让者产权,就成为一种变相福利。这种做法无疑偏离了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初衷,更有制造制度化贫富差距的嫌疑。

  人们的不满还在于,“越富有越上层的人福利越多”成了一个尴尬的循环,而那些最需要的人,或者说还没有成为权力者眼中的“人才”,常常被熟视无睹,不闻不问。

  如果政府部门和官员做决策容易倾向于“嫌贫爱富”不能不说是个可怕的“陋习”。常识告诉我们,个体的优势不能任意无限制地放大,更不能放大到社会的层面。官员、明星、企业家、学者等群体可以得到属于自身的好处,但是社会不能因为他们拥有某个方面的优势,就把另外的好处也给他们,否则就是不正义。当下,在一些领域,马太效应使社会资源的分配进一步聚集于强势群体手中,但是,当公共政策也加入到诱发马太效应的行列中时,就意味着真正的受关注者遭到了抛弃的命运。就杭州的政策而言,与其说是在吸引人才,不如说是对另一群人的无情。

  《正义论》作者罗尔斯对社会福利做了这样的描述:社会福利是社会中处境最差的人决定的,只有当社会中这些人的处境得到改善时,社会福利才会增长。推而广之,我们的福利水平不是由那些能买得起房子的群体来决定的,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提升更不是由金钱作为惟一筹码。公共政策养成“嫌贫爱富”的习性,不仅无助于提升整体福利,相反是在进行损害,是在冒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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