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闯黄灯扣6分,严规还需更接地气

2013年01月04日 11:2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从1月1日零时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正式实施,新规规定闯黄灯和闯红灯予以相同的记6分的处罚,这种加强的处罚力度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闯黄灯也会被罚”的争议。



    争议焦点

    1、驾车者不易操作

    根据“黄灯罚则”和有关部门的解释,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这在理论上没有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车辆自身有惯性不易刹住车,而且信号突然变化、反应距离很短,也让人不好处理。有专家就根据物理上的“停车视距”测算出,时速20公里、汽车距离停止线10米内肯定刹不住车。一位网友的感慨值得深思:赞成更严厉的交通法规,但是如果严厉到让人无法做到,其意义到底有多大?为了避免闯黄灯和急刹追尾,就得拉大车距、降速慢行,这又会牺牲通行效率,加剧路口拥堵,可谓“除一弊又生一弊”。【详细
    
    2、处罚存在不公正之处

    处罚不当是指,尽管闯黄灯和闯红灯都是违法,但违法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不同程度的违法或错误都执行一样的处罚,就表明法令存在不公正之处,或者是红灯与黄灯的设置有叠床架屋之嫌,应当取消黄灯或红灯。【详细
   
    3、涉嫌违背上位法

    中国政法大学政府法制研究所教授王成栋表示,黄灯只是警示,表示后面将为红灯,不是禁止通行,只有红灯才是禁止通行。警示性规定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只有违反禁止性规定才能处罚。我国的《立法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来制定。通行权属于人身权,黄灯禁行,只能由法律规定。【详细
    
    期待“史上最严交规”的改进之处

    1、配套需更完善

    我们不否认有些“吐槽”存在过激和偏颇,但理性“吐槽”的还是大有人在。部分网友对“最严交规”的反对和质疑就并非没有道理:黄灯亮起即停的规定需有配套的指示灯倒计时设施;遇黄灯急停可能会引发其他交通问题等。这些理性合理的“吐槽”为新交规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如果规则更细些,配套更完善些,民众的理解就会更多一些,施行起来可能效果会更好。【详细
    
    2、可采用倒计时信号灯

    在讨论为让避免驾车者易于操作和避免闯黄灯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曾提出过一个很好的意见,即采用倒计时信号灯,在红、绿灯和黄灯都亮起时,同步显示剩余时间,这种警示有利于驾车者的操作。但是,交管部门回应说,此法不适合城区的道路交通情况,暂不考虑安装,目前只有部分路口安装了用于步行道的倒计时信号灯。【详细

    3、严规还需更接地气

    希望公安部认真听取舆论的所有意见,忽视提这些意见的动机,而专注它们的内容。同时公安部应及时搜集新交规的实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估。这当中切忌有“错了也要坚持”的敏感,有问题就改正,这是各政府部门在舆论多元化时代必须有的坦然。这也应是“转变作风”的真正重点。【详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随着中国社会逐渐步入汽车时代,文明驾驶、行车安全就成为社会共识。人的肉体毕竟脆弱,司机驾驶时尽量做到“车让人”,也是人们在过马路时的一点希望。闯黄灯扣6分,可以说用最严交规保障行人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因为配套措施跟不上,就让这项规定显得颇为尴尬。高手向来在民间,如何改进,公安部门不妨多听听群众意见。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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