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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中央财政负增长切勿损害“营改增”的推进步伐

2013年04月16日 11:39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财政部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公共财政收入32034亿元,增长6.9%,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7.8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27399亿元,同比增长6%,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4.3个百分点。一季度房地产交易带动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收入达到17428亿元,同比增长13.7%,但同期的中央财政收入14606亿元,同比下降0.2%。(4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

    一季度财政收入数据值得关注。首先,中央财政收入负增长充分说明当前我国经济形势特别是工业经济不容乐观,因为中央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主要是依靠增值税、消费税和进出口环节税收等,而上述税收主要来自工业的产供销环节。现在中央财政收入负增长,就是工业经济疲软导致。

    其次,虽然地方财政收入有13.7%的增幅,但是没有可持续性。因为一季度地方财政收入增幅明显受“国五条”新政影响,导致之前没有过户的房子集中过户,带动房地产税收“火热”上升。数据显示,营业税4576亿元,同比增加561亿元,增长14%。但随着“国五条”正式运行,楼市又将处于观望状态时,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与一季度相比会减弱“火热”增势,增幅明显会降低。

    第三,“营改增”的结构性减税效果初步显现。“营改增”从运行机制来看,是地方主体税源的营业税减收,但由于营改增企业改征增值税后,这些企业全部成为增值税应税劳务,这样随着(营业税)劳务流转到原先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后,原本没有抵扣进项税额的劳务则抵扣了进项税额,导致原缴纳增值税的企业税收收入也会下降。“营改增”不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也影响中央财政收入。

    按照常理,财政收入增幅下降,财税部门就会挖潜增收,想办法将税收收入提上来以弥补财政收入下降的缺口。另外,财税部门也会在制度层面上进行加税改革,缓解财政收入增幅下降局势。这样,财政收入增幅下降是可能会影响到当前正在推进的结构性减税改革,特别是“营改增”的推进步伐。

    但是,从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和经济税收规律来说,越是到经济困难的时候,越需要进行结构性减税给企业减负,以促进经济增长企稳回升;财政收入越是增幅放缓,越需要税收层面的减税来“放水养鱼”,通过涵养税源和培养税基等方式来促进税收的可持续增长。因此,切不可以财政收入增幅下降损害正在推进的结构性减税改革,特别是在中央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的情况下,与税收收入增幅下降有直接关系的“营改增”改革步伐决不能被推迟或者搁浅。

    虽然中央财政收入增幅下降较快,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一季度出现0.2%的负增长,但新一届中央政府已经提前预料到财政收入的这种增幅态势,并且从目前出台的各种政策措施来看,中央政府并没有通过延缓或推迟结构性减税来应对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的意思。相反,新一届中央政府通过结构性减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的信心和决心很大。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部署“营改增”改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并从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试点,这就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的决心。另外,新任财政部长楼继伟也坦陈中央财政收入会出现个位数增长,并且撰文提出政府多予少取以促进包容性经济增长的财政改革之路,这都是坚定减税改革的重要信号。(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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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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