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企业为官员买车,爱恨就在一瞬间

2013年04月10日 10: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国企司机高师傅向记者透露:“国家一直在监督查处公车私用问题,但现在的政府官员用车已经由地上转移到了地下,政府的公车虽然入库了,但企业的公车却在快速增加——用车的是政府官员,买车养车的却是企业。”(《中国企业报》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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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问一:企业涉嫌行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牟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所以,企业为官员买车养车,其实已涉嫌行贿。【详细

    疑问二:“免费午餐”?

    企业老总不是傻帽,与企业有直接关系的政府官员,成了企业公关的重点,至于政府官员向企业借车,更是求之不得,这便暴露出资本想傍靠权力的迫切心理。谁都知道,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权力是最好的东西,权力是万能通行证,要不怎会有前不久千万富豪去考公务员的奇闻?富豪不差钱,但差权力,金钱在权力面前有时显得低三下四,卑微得很;而反过来,权力在金钱面前会不可一世,因为在张狂的权力之下,金钱的获取实在太过容易,简直不费吹灰之力。【详细

    疑问三:香港会有吗?

    企业为官员买车养车,还体现了糟糕的经商环境。依据国际商会公布的“市场开放指数”排名,香港被誉为世界上最开放的市场。在香港办企业,无需擅长应酬,企业家若与政府官员交往过密,反倒可能引来麻烦。香港会有企业为官员买车养车吗?即便有,也很容易被揭露,官员和企业都会受到惩罚。【详细

    疑问四:还有多少?

    与公款吃喝一样,公车购买、使用之失范,一是缺乏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刚性规定,虽然相关“禁令”、“规定”叠床架屋,但基本不出行政法规范畴,执行效力欠奉;二是执行、监督主体往往也是利益主体,“革自己的命”不容易。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那位向企业“借车”的女检察官,身为执法人员,都管不住自己的欲望,还怎么去管别人?【详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俗话说得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但善良的我们始终愿意相信,“权把子”也好,“钱袋子”也罢,世间始终会有“真情”在。正如《新贵妃醉酒》中所唱到:爱恨就在一瞬间,举杯对月情似天,爱恨两茫茫,问君何时恋。菊花台倒影明月,谁知吾爱心中寒,醉在君王怀,梦回大唐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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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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