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贸易勾线、产业施彩,擘画中非合作新画卷

2018年09月04日 11:0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杨飞认为,中非关系的本质特征,是真诚友好、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中国的发展将给非洲带来更多机遇,非洲的发展也将为中国发展增添动力。

  9月3日,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习近平表示,为打造新时代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将在推进中非“十大合作计划”基础上,同非洲国家密切配合,未来3年和今后一段时间重点实施“八大行动”,即产业促进行动、设施联通行动、贸易便利行动、绿色发展行动、能力建设行动、健康卫生行动、人文交流行动以及和平安全行动。

  “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非洲国家与中国有着共同的梦想,中非命运休戚与共,历经风风雨雨,已经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合作共赢之路,推动中非合作成为了南南合作的典范。尤其是中非合作论坛成立18年来,中非贸易额增长了17倍,中国对非投资增长了100多倍。自2009年起,中国已经连续九年成为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2018年上半年,中非贸易额更是达到988亿美元,同比增长16%。

  中非关系最大的“义”,就是用中国发展助力非洲发展,最终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当前,非洲各国普遍期待加快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而中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客观上具备了更多同非洲国家在优势互补基础上实现互利共赢发展的条件。近年来,中非双方不断加强产业对接,不少重点投资项目也已经取得积极进展,在制造业、金融、旅游、航空等领域的合作更是有了一些新的突破。

  独行快,众行远。中非关系的本质特征,是真诚友好、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共同发展。2015年12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上的总结讲话中就曾明确指出,要着力实施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减贫惠民、公共卫生、人文等“十大合作计划”。而今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主旨讲话中,习近平主席提出“八大行动”,且贸易便利行动是其中重要一项,这无疑是对“十大合作计划”的一种深入推进。

  开展对非合作,“实”字底色更浓。“八大行动”中的贸易便利行动,包括中国决定扩大进口非洲商品特别是非资源类产品,支持非洲国家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免除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参展费用等等。为推动“八大行动”顺利实施,中国还支持设立100亿美元的中非开发性金融专项资金和50亿美元的自非洲进口贸易融资专项资金。没有口惠而实不至的空话,中国永远把非洲国家当成患难之交,负责任的大国担当尽显无疑。

  中国的发展将给非洲带来更多机遇,非洲的发展也将为中国发展增添动力。2017年中非人口总数已超过26亿人,中非国土面积总和达3980万平方公里,这是中非合作大有可为的客观现实基础。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将通过宣言和行动计划两大成果文件,签署一系列双边合作协议,全方位规划未来三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中非合作的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相信双方能够积极落实本次北京峰会的各项重大成果,以贸易勾线,以产业施彩,擘画中非合作新画卷。(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杨飞)

 


点击图片进入专题↑↑↑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开放投稿,原创评论、理论文章可发至cepl#ce.cn(#改为@)。详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旅游业搭建起促进中非合作“民相亲”的桥梁

     中非合作 开辟海上丝路新天地

     为新时代中非命运共同体注入新动力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编辑推荐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
  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
  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
  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
  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