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影子银行体系难辞其咎,因而后金融危机时代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受到了更多关注。近两年,针对国内影子银行体系的争论日趋激烈,当前争论焦点是影子银行的范畴和风险性。有关影子银行的大讨论具有两方面的实质意义,从短期看是对相关金融风险的担忧,从中长期看是对我国金融体系建设和改革的再思考。
影子银行的定义尚不统一,目前最权威的定义是由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的。不过,基于发达国家经验的影子银行定义,在我国的适用性还存在一定疑问。毕竟我国影子银行有其独特性,通常具有较低的杠杆率;而且与资本市场联系不紧密,更多的是以信贷形式满足实体经济资金需求或者社会资金的投资需求。因而,影子银行的定义既要体现其运行特征,又要符合国情特征。考虑到银行资产池理财模式的不透明性和较高的流动性风险,考虑到过去两年信托井喷所埋下的风险隐患、三峡全通信托风险事件的警示信号,考虑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企业违约风险升高,当前银行理财业务、信托、民间借贷的风险性已经逐步显现。所以,尽管我国的影子银行范畴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是银行理财、信托、民间借贷等方面的风险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它不会因为影子银行范畴的界定而有任何改变。对于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关注持续不断,这主要源于上述风险可能对中国经济增长造成威胁的担忧。政府部门对银行理财、信托、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的风险性缺乏权威统计和评估,也使得官方有关影子风险界定的说辞难以令公众满意。
而从长远看,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厘清影子银行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正确评价影子银行体系。影子银行体系兼具创新性、草根性和风险性等特征,在现阶段社会高度重视影子银行风险性的同时,也需要看到影子银行现阶段存在的意义和社会作用。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体系日益多样化,但是社会融资严重依赖银行体系,很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一方面,影子银行弥补了我国金融体系的不足,能够进一步满足实体经济资金需求,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另一方面,影子银行体系也突破原有的资金价格管制,为社会资金提供了多元化的、高收益的投资渠道。因而,影子银行所实现的信用转化、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等功能可以有效促进社会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实体经济投融资等需求,进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所以,从另一个层面看,影子银行的发展是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不健全的体现,是对现有金融体系市场准入、价格管制等金融抑制手段的一种变相逃避。
政府和监管部门当下面临两大艰巨任务。其一是了解、掌握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治理、化解措施,防范其诱发系统性风险。其二就是要思考中国金融体系的长期发展规划,需要通过金融改革的方式,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完善、开放和竞争程度的提升,需要通过更为有效的方式,在不破坏影子银行体系功能的前提下,将部分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影子银行机构和金融活动逐步引入监管范畴。(袁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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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