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有微博称,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26日,优卡丹官方微博回应,已修改产品说明书,一岁以下婴幼儿应禁食优卡丹。优卡丹代言人宋丹丹发微博道歉,并称不再代言任何药品广告。(1月28日《西安晚报》)
优卡丹事件该道歉的除了宋丹丹还有谁
宋丹丹道歉了,但该道歉的绝不是宋丹丹一个人。宋丹丹的道歉,只能代表她个人,而且道歉是如此的悲情:今后无论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我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问题是宋丹丹的道歉,会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吗?就算所有的明星都像宋丹丹一样,就此不代言了,那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能就此根治或自动消失吗?谁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最大祸首?还有谁该为食品药品安全失范问题道歉?【详细】
药品安全不能仅靠明星自觉
加拿大明星给食品代言的很少,药品广告更是难以看到。一者,在加拿大,给一种健康产品乃至食品代言并非易事,必须有确切材料证明,代言者本身规律性使用这种产品,并从这种产品的重要功能上获益,否则就可能涉嫌欺诈。二者,加拿大非处方药的种类和覆盖面很狭窄,患者所能自由购买的非处方药,不过是碘酒、酵母片、创可贴一类,诸如感冒药、退烧药、抗过敏药物这类口服剂,在加拿大都是处方药范畴。而我国各类医药公司更是将获得非处方药当做突破口,各种各样的真假药品广告满天飞。【详细】
明星代言药品广告当休矣
宋丹丹的例子说明,药品的性能、功效属于非常专业的问题,即便代言人能够尽到“慎之又慎”的谨慎注意和审查义务,也未必能够确保所代言的产品不会出现问题。既然如此,还不如一刀切对这类代言进行禁止。毕竟,责任追究不是目的,防患于未然才是关键。【详细】
监管部门羞愧吗?
从2012年5月17日至今,半年都不止了,药品市场的监管部门,你们为不作为羞愧过吗?药品市场管理缺位,显然危害更大,比明星代言药品可能造成误导的后果更令人揪心。如今宋丹丹称要道歉,监管部门却仍旧安之若素,这恐怕已经不是一个境界的问题,而是一个是否称职、是否还有一些担当的问题了。【详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宋丹丹“胆小”,从良心召唤到舆论压力,宋丹丹自己觉得无力承担做药品广告的后果。宋丹丹不敢做的恰恰就是有关部门不管不顾的敢于做的事情。中国药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宋丹丹的道歉根本改变不了现实,想要明星自律莫不如制度设计上给力,否则又沦落到八卦新闻的舆论场中,无助改变药品安全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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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