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微博称,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26日,优卡丹官方微博回应,已修改产品说明书,一岁以下婴幼儿应禁食优卡丹。优卡丹代言人宋丹丹发微博道歉,并称不再代言任何药品广告。(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9版)
宋丹丹的道歉,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毕竟,作为公众人物,其所言所为,都有着潜在的影响力。想必有很多家长都是因为喜欢宋丹丹,出于对“白云”的信任,才给孩子服用优卡丹的。现在优卡丹出事了,那作为代言人,宋丹丹有责任。辜负了公众的信任,理应道歉。我们也相信“白云”的道歉是真诚的。宋丹丹在微博称,当初“慎之又慎”地接了此药物广告,并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但明星毕竟不是医药专家,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
宋丹丹道歉了,但该道歉的绝不是宋丹丹一个人。宋丹丹的道歉,只能代表她个人,而且道歉是如此的悲情:今后无论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我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问题是宋丹丹的道歉,会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吗?就算所有的明星都像宋丹丹一样,就此不代言了,那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能就此根治或自动消失吗?谁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最大祸首?还有谁该为食品药品安全失范问题道歉?
我们看到,作为当事人,优卡丹只是在其官方微博程式化、冷冰冰地回应已修改产品说明书,没有道歉;作为收了巨额费用的广告播出机构没有道歉;作为监管部门,更没有只言片语。
1947年,诗人穆旦呻吟着,“世道炎凉,有许多声音却没有真理,有一颗良心却各自藏起。”当宋丹丹因为良心而道歉并宣布不再代言任何药品广告之时,真心希望药商、有关媒体以及公共管理部门,都能够勇敢地站出来,说一声道歉。尤其是公共管理部门,更应该知耻而后勇,在道歉的基础上进行深刻的反思,并以积极的行动、缜密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跟进措施,来彰显自己的“良心”,来为民生为百姓构筑一张食品药品安全的天网,让百姓可以放心地吃饭,可以安心地治病吃药,而明星们也可以踏实地代言。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