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宋丹丹为"优卡丹"致歉,拒绝药品广告应成共识

2013年01月29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据媒体报道,由宋丹丹代言的优卡丹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经被充分证明了对儿童的肝肾有毒性,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为此,宋丹丹表示,由于个人无法确切了解及掌握药检质量,今后无论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我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1月27日《新京报》)

    宋丹丹此番“失足”,无疑使“明星代言”问题再次成为热点。说实话,相比少数只要“拿钱来”的明星,宋丹丹还算不错。谁料好马也有失足时,当初她“慎之又慎”,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无奈“纸上得来终觉浅”,结果还是被厂商不明不白的“说明书”给蒙了。虽然优卡丹方面已采取了相应措施,但宋丹丹作为代言人仍难辞其咎,其形象受损也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不管是出于自己“吃一堑长一智”的考虑,还是舍得放弃既得利益,真心实意为公众负责,宋丹丹今后“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无疑是个明智的选择。不过笔者要说的是,这应该成为所有明星大腕的共识——不管它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

    明星代言药品广告,可收到“双赢”效果。然而药品毕竟不是普通商品,它关乎人的生命健康。因为人们对药品功效往往知之甚少,没有较多的参照物,被明星代言的产品常常会吸引更多的人去购买使用。大家看的并不是药品实际功效,而是冲着明星代言而来。如果明星不检点,乱代言,患者被误导的可能性就很大。

    实际上,明星并不是药理专家,也没有亲身作过检验,大多对药品和厂商的情况根本不清楚,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经济关系,只要商家给钱就会代言。因为不了解,因为“个人无法确切了解及掌握药检质量”,“问题药品”也就趁虚而入。这不仅伤害了消费者,也使各路明星们自身声誉受损、背上骂名,甚至受到经济处罚,结果得不偿失。

    虽说吹牛不上税,但不负责任的代言总要付出代价。因此,明星们就该权衡利弊,自重自爱,尽量远离代言药品广告。这样做起码有三大好处:一是明星不代言药品后,厂家就只能以质量取胜,更加专注于提高药品质量;二是明星不会陷入“托儿”的尴尬境地和承担传播虚假信息的法律风险,也不至于一失足成千古恨;三是可以最大地让利于消费者,让其可以买到不含代言费的廉价药,也不会为明星误导误伤。这些,对明星而言,也是功德一件。

    明星大腕们发财之路不止一条,何苦非得代言药品广告呢?(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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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宋丹丹就优卡丹事件致歉 不能仅靠明星自觉

 

宋丹丹就优卡丹事件致歉 别寄望于明星不做药品广告

 

优卡丹事件该道歉的除了宋丹丹还有谁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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