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去行政化 改革应参照国际通行做法

2012年10月30日 08:45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评论员 肖畅

  今年7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确立了中国红十字会改革方案。据《新京报》昨日报道,10月中旬,红十字会总会公开选拔干部,改革序幕就此拉开,但“去行政化”遇阻,未能列入改革方案。

  2011年,赵白鸽出任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时,改革决心就得到果断宣示,并一再被强调。

  作为“官办慈善”的典型,红会的问题不局限于自身,问题之积累也非一时一日。“郭美美事件”是一个导火索,显示今时今日人们对公益慈善机构的认识、判断与新的期待。在这个意义上,红会改革不能简单被当做一个机构的内部改革。

  有人认为,红会的问题在于行政化,改革的核心就是去行政化。行政化的深层次问题在于:行政权力借社会组织而向社会领域延伸,而有官方色彩的社会组织,不仅要遵从行政权力的宗旨,也要依照行政规律运作,它的架构、组织、人事自然只能是行政化的。这就是说,红会可以裁汰编制,在内部进行修补,但是它的身份如何界定,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怎样摆,问题更为深重。因此,改革须有更高统筹。

  红十字会跟很多社会组织有不同。红十字会不为中国独有,它是世界性的慈善救援组织。虽然具体到各国,红会身份有各自的法律表述,但总体原则是身份独立。在这个前提下,红会可以与政府保持不同程度的关系——在不少国家,政府官员甚至直接出任红会职务,有的国家的红会还可以通过理事职务吸纳政府官员,以体现政府意愿。但政府、红会之间不构成行政隶属关系。

  确保独立身份,同时与政府合作,一方面可以完成慈善救援的本职任务,一方面也可以协同参与政府组织的社会应急、救援工作。这不同于传统政府的大包大揽,仿佛社会组织总不让人放心。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创立已近一个半世纪,中国红会也有百余年历史。历史上,中国业已成为两大红十字国际组织的成员。随着会员国的扩充,红十字会的任务也开始由单一战伤救护发展到对自然灾害的援助、意外伤害的急救、社会福利以及开展世界各国慈善救助事业之间的友好合作,壮大和平力量,促进人类进步事业的发展。无论时势变迁,虽有问题呈现,但总体而言世界各国红十字会都坚守一些基本原则,比如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并不因国家制度的差异而有根本区别。

  中国有自身国情,但红会改革,完全可以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的正常关系。红会受到权力的特别庇护,对权力形成深度依赖关系,几乎难有高效运作,也没有压力和动力去追求效率,此外,“官办慈善”与民间组织之间也可能因此形成门槛,相互间无法公平、自由竞争,从而也大大削减了社会事业的效率。在这个意义上,去行政化也是去掉行政壁垒,让政府和社会组织各归其位。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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