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政府牵头倡导,企业出资回收,确保农民受益。去年秋收后,淮阳县农民在得到这样的郑重承诺后,种下了近万亩黄花菜。如今,丰收的黄花菜却成了“没娘孩儿”,既无奈又气愤的菜农拉着2000多斤黄花菜到该县行政服务中心抛撒,以此抗议“政府失职”。(7月11日大河网)
既然积极倡导,为何又“凉”了黄花菜?
“金农公司”为企业的发展壮大,确保加工原料来源,与菜农签订协议,实乃“聪明”之举。这种“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一方面使菜农“心中有底”,愿意种植,确保菜能卖得出去,种植获利,另一方面也使公司不至掉了“原料链”,有源源不断的原料可加工,确保企业利润。这实乃“一石二鸟”之法,恐怕也是该公司的初衷。
既然能一举两得,但为何到了“收获”的季节又反悔拒收呢?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没钱收购,这“理由”让人产生了两个疑虑。当初与菜农签订协议时,为何不说没钱?当黄花菜丰收了,该出资收购时,怎么又说没钱了?该不会是为求利益的最大化欲大肆压价吧?甚至该不是想在菜农面前吃“霸王餐”吧?【详细】
政府职能错位种下“苦味”黄花菜
应该说,最终让农民下决定弃种小麦改种黄花菜的原因,其实就是政府在中间的“协调担保”。这种“协调担保”可以作两方面的理解。其一,政府的“担保”本质上是以政府的信誉作为担保物,而政府信誉最大的优势在于其可预期性,所以即便这样的“担保”可能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严谨性,也足以使农民们相信它是可实现的。
其二,政府居于企业和农民之间“协调担保”,事实也带有一定行政命令的强制意味,农民们恐怕也无力反抗。这其中,就难免牵涉政府自身的利益。譬如,据报道,“金农公司”拒收的原因是,政府欠了该公司1700多万元钱,导致其资金出现缺口。政府欠着企业的钱,又在企业与农民之间协调担保,其立场是否公正,两者之间有什么利益瓜葛,很令人遐想。【详细】
地方政府信誓旦旦要为企业收购提供担保,等于是“裁判员变身运动员”,“看得见的手”干扰了“看不见的手”。并且政府担保,等于拿财政的钱为企业和少数农户“包销售”。这么做,广大的纳税人同意吗?可见,“担保收购黄花菜”,实属一些政府部门没能摆正自身位置、职权越位的结果。【详细】
只有诚信的政府,才会有诚信的社会
企业,应以诚信为本;政府,当以信誉为先。企业也有社会责任,政府更应为民做主:这应该是大家需要谨记的。【详细】
如果一个地方的官员没有能力为群众致富,就请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如果有这个能力,就算出了问题,也要勇于担当,为农民减轻负担,才是政府的本色。政府对自己的承诺要勇于践行,不能让群众利益受损,更不能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详细】
@贤彬2013:经营什么,不经营什么,听市场的比听长官的可靠。@启明之窗:政府首先要做好自己分内事: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要遵重市场发展的规律,不要盲目指导,更不可夸下海口大包大揽。如果当初有承诺,就应该兑现,因为只有诚信的政府,才会有诚信的社会。【详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黄花菜真的凉了”,同时凉的还有淮阳县农民的心。往政府门前抛洒黄花菜是非常不理智的,却也是农民们的无奈,他们用这种近乎疯狂的行为吸引人们的关注,进而倒逼问题解决。按理说,由于市场的盲目性、滞后性,需要政府部门这只“看得见”的手进行宏观调控,但是就此事来说,淮阳县政府“担保收购黄花菜”倒更显得盲目性,也凸显其调控能力不足。构建服务型政府,是需要引导百姓来发家致富的,而不是让他们财产损失、欲哭无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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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