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今年的改革重点做出了重大部署。其中,极为重要的一项是在第一批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再取消和下放62项行政审批事项。
笔者认为,行政放权必须解决“四道难题”。
第一道难题,收权和放权不能“对冲”。
从放的角度来看,这些年,已经取消了很多行政审批项目,但由于受很多因素影响,部门放权的同时,收权现象也比较严重。比如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原本应当采用更多的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相关职能部门却只会利用行政收权的方式进行处理。实质上,真正取消的项目并没有那么多,不然哪还有这么多行政审批项目?所以在“放权”的过程中,避免因为政策的调整而出现“收权”现象,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首要课题。
第二道难题,职能不能交叉。
这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难题之一。同一项职能分散在不同的部门之间,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都是多个部门承担相同的工作。职能交叉以后,只有吃水的和尚,而没有了挑水的和尚。有权有利的事,大家一起抢,没权没利的事,大家一起推。所以,必须解决好职能交叉的问题,将职能统一到“简单”上来,改变“多龙戏水”的顽疾。
第三道难题,权力不能“发芽”。
行政权力到地方就开始生根发芽,权力结出的枝芽太多。如港口建设与管理,就有港口、海事、地方海事、航道等若干个部门分头管理。也就是说,要完成一项行政审批工作,必须拜多少个“码头”。试问,如果,权力还是在不断生根发芽,行政审批事项又怎么能够减得下来呢?
第四道难题,就是“权”和“利”必须脱钩。
政府职能部门想方设法地争取行政权力,获得行政审批事项,就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没有利益的行政权力,基本没有部门去争取。如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几乎所有相关职能部门都喜欢审批和收费环节,而对于市场监管,则能躲就躲。
如果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不能收费,即便有收费或者罚款,其收入也完全归财政,且不允许返还给部门使用,同时对出现问题的部门进行追责,哪个部门还会抢着要权呢?
总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能只看下放和取消多少行政审批事项,还要看这些措施是否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只有这样,改革的作用才能最大化。(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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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