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应该恪守诚信,现代社会更需要完善的信用体系。官员是社会诚信的源头所言非虚,对于“官德”理应有更高的标准,但给公务员建立诚信档案不但不靠谱,还有“叠加制度”之嫌。
公务员诚信档案不过是信用体系的“节外生枝”,建好社会信用体系,就能起到把好公务员诚信关的作用。我国行政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是采取录用的形式,那么在招考时,通过信用体系对其进行考查,就可以将信用有污点者拒之门外;对于已经在职的公务员、尤其是官员,一样可以在信用体系中“收录”不诚信行为,专门建档,反而会造成人力、物力和财政的不必要浪费。
另外,官员的“诚信”如何,在老百姓心中已经有档案。而我国对于公务员已有考核制度,在考核中也有听取群众意见、民意测验或民主评议等项目,并且年度考核结果是作为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奖惩、辞退、调整职务依据的。如果执行到位,不诚信的公务员就不易在政府部门立足,甚至可能被清除出去。
不过,在当前公务员考核中,民意占的分量还不大,有的则根本没征求民意,成了纯粹的“内部考核”,这是当前制度不够完善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尽管如此,仍然没必要建公务员诚信档案,而是应该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和公务员考核制度,对于公务员的评判,民众得有更大的话语权和监督权。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