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悬崖"别成一纸空文

2013年01月05日 06: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地方各级政府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此举是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的行为。

    通知对地方政府向平台公司进行资产注入提出了5个“不得”。如不得将医院、学校等公益单位资产注入融资平台、不得将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收益用于偿还融资平台债务等。

    显然,这是在地方政府已经做出了相关行为以后的一种补救措施,或者说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弥补手段。

    牛已下了水,甚至已经过了河,拽住尾巴是否能够将牛拉回来呢?实在难以判断。因为,从当前地方政府的债务状况以及融资平台的资产构成、偿还资金来源等情况来看,用地方政府即将面临“债务悬崖”来形容,并不过分。要兑现5个“不得”,可能难度相当大,甚至可以认为根本没有可能。

    多数地方的债务总额已经远远超过财政收入总和,少则几倍,多则十几倍。如果按照地方可用财力计算,两者之间的悬殊更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依靠借新债还旧债、不用土地收益来偿还、不依靠吸收公众资金等来缓解暂时的矛盾,那么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债务风险,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但是,如果不对这样的行为加以控制,地方政府负债的热情会更高,隐患也更大,总有一天会爆发更大规模的债务风险。在眼前利益和未来利益之间,如何取舍、如何平衡、如何找到结合点,可谓两难。

    在实体经济不振、政绩冲动十分强烈、政府可用于建设的财力又十分有限、向银行融资也进入瓶颈的情况下,如果继续给地方政府下达经济增长指标,不让地方政府采用回购等方式举债,仅靠四部委的一纸指令,是很难做到的。更何况,相当一部分建设项目,地方政府已经与承建单位签订了协议,如果取缔,不仅会形成违约,还会出现很多半拉子工程。

    而对于不得将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不得承诺动用储备土地收益偿还融资平台债务、不得授权融资平台承担土地储备职能等问题,更是不了解实际情况的一种说法。因为,从地方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地区的城市土地,早已注入到政府融资平台,并被用于贷款抵押等用途。如果将这些土地“储备”出来,不仅多数融资平台会出现严重资不抵债的现象,银行债务也会立即悬空。

    至于不得将学校、医院等公益单位资产注入平台公司,原本就是不需要提醒和要求的问题。但是,很多地方实际已经发生。除非有其他资产将其置换出来,否则,这些资产绝大多数都成为银行的了。一旦融资平台出现风险,矛盾就将爆发。而依据目前地方政府可供调度的资金、资产资源,要想将这些资产置换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也正因为如此,四部委的要求,就极有可能因为对地方债务情况不是十分了解,至少不是全面了解而陷入执行盲区,从而成为一种摆设。因为,自2010年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进行清理与规范以来,平台公司的债务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很多。特别是政府以承诺回购方式增加的债务,更是成为包括平台公司在内的政府债务最主要的问题。此前的要求,是国务院直接做出的,地方政府都执行不力;而此次则是四部委提出的,地方政府又怎么可能认真执行呢?

    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债务持续膨胀、风险不断积聚的问题,还是要从源头抓起,首先厘清债务头绪,分析债务构成,特别是近两年来债务膨胀的情况。如果债务情况都了解不清,或者十分模糊,就匆匆发文,效果可想而知。同时,要统一地方政府思想,厘清政绩思维,对GDP、财政收入等增长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来自于经济领域的“成果”,而不是钢筋混凝土。在此基础上,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压缩政府债务、特别是平台公司债务规模的目标,而不是继续扩大债务。只有将这些问题解决了,相关的政策规定才能得到落实,否则只会成为一纸空文。(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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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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