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为啥能顺利偷开警车撞上宝马?

2013年01月04日 16:12   来源:西部网   郭喜林

  1月1日晚22时许,安徽省滁州市中都大道发生一起离奇交通事故。一名12岁男孩偷偷打开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警车车门并驾车沿路逆向逃离,没想却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宝马车相撞,警车损坏严重,但不知什么原因,事发后宝马车却驶离现场。盗车男孩惊恐万分,随后被警方带离。一个12岁男孩,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安徽省滁州市警方停在路边的警车开走,并与一辆宝马车相撞。在这里,笔者首先想说的是,我们公安部门的警用车辆为什么能被12岁男孩轻易“偷偷打开”?按照笔者的推理,该警车车钥匙就在车上没拔掉,所以才会使得12岁男孩轻易得手,并将警车开走。如果不是这样,是他通过特殊的偷盗方式打开车门的,该男孩将会因偷警车而犯盗窃国家公共财产罪。尽管其尚未年满18岁,尚属未成年人犯罪,但他必定为自己的人生泼上了浓浓的黑墨,使自己一辈子注定要背着黑锅往前走。

  如果市是警方一时不慎未将车辆上锁和拔掉车钥匙,而让12岁男孩钻了空子,笔者认为,警方对车辆的安全保管不慎则存在重大过错。购买一辆警务用车总得10万元左右吧?就算警察的工资高,不吃不喝也得两三年才能买到一辆小汽车。如此说来,使用该警车的警察负有保管不慎的直接责任。之外,警车的损毁和赔偿固然由12岁男孩和其父母承担。但是,该车的警察也应受到良心上的愧疚。如果不是警察的粗心大意没锁车门、没拔车钥匙,也不会导致12岁男孩犯下重大交通肇事罪等犯罪行为。

  由此可见,我们的某些公安部门的警察一贯人自己是抓坏人的,一身制服和一辆警车就能代表人民公安极其自身安全。他们虽然是负责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工作的,可在他们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上却缺少万无一失的高度责任心。古人云:“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也就是说,处境平安要想到危险,想到这一点就有准备,又准备就可免除祸患。尤其是因为知法、执法者自己的安全责任心不强和疏忽,不仅给单位和国家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而且还让一个正处于思想懵懂状态的青少年因一时糊涂,使他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老子》中曰:“福兮福所倚,福兮福所伏。”其大意是,灾祸是幸福依存的地方,幸福是灾祸潜伏的地方。对待安全,不仅人人有责,而且需要时刻提高警惕,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否则,不安全的灾难就会降临在我们面前,并且使我们遭受不应有的巨大损失。

  然而,在此交通肇事事件中,宝马车驾驶员在被在被警车相撞之后,竟然如惊弓之鸟夺路而逃。为什么宝马车车主要夺路而逃,而不敢向对方索赔?显然,他觉得自己只能认倒霉。在交通事故发生的刹那间,他只知道与警车相撞了,他并未看清开警车撞他的人年仅12岁,是个未成年人。但他惊慌失措,着实吓得他怕公安部门的公权力不依不饶他,所以一跑了之。其实,我们从这个不经意的细节中也能看出滁州交警平时在司机面前的威风凛凛,是多么傲视群雄,司机们看见交警就像耗子见到猫一样,只好乘机逃掉,免得被纠缠不清。

  然而,《韩非子·安危》中云:“安危在是非,不在于强弱,存亡在虚实,不在于众寡。”意思是,平安或危难在于正确或错误,不在于势力的强大或弱小;生存和败亡在于空虚或充实,不在于人数的众多或稀少。公安部门如何正确地辩证看到自己的安和危,强和弱,如何使自己表里如一真正强大,确保社会平安,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哲学与社会问题。

  《韩非子·显学》中曰:“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冰和炭不可能长久地存在于同一个容器里,寒冷和炎热不可能同时到来,相互对立的学说不可能同时用来治理国家。总之,公安部门是国家之利器,其内部管理不仅需要严格,而且更需要科学,不能、也不允许在管理和监管方面出现漏洞。12岁男孩之车祸能否惊醒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值得我们全社会予以关注,更值得安徽等全国各地公安部门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隐患,把所有漏洞尽快堵严,把所有短板赶快补齐。绝不能让类似于12岁男孩的悲剧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李焱)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