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房叔”,“房叔”有天大的本事,竟然把举报者绊倒了。郑州市的90后“房妹”也挺牛,竟然在自己名下有11套经适房。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向社会公众颁布以来,原本只允许没有买过新房的当户籍者每户买一套房子,而经适房控制的则更加严格,如果不是弱势群体中的低收入者或低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户,是没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子的。
据新京报12月29日报道,近日,记者实名爆料称一位90后女孩在郑州拥有11套经适房,其为郑州房管局官员直系亲属。12月28日,该女孩的父亲,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某证实其女名下有多套房产,但属于家庭经商所得。此前,郑州市房管局曾称,被举报业主与该局领导没有任何亲戚关系。二七区房管局也不要把自己极力洗得那么白净,11套经适房是要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的,并不是“房妹”在家给自己办的房产证。11套经适房如此轻松获得房产证,对于一般人来讲恐怕是办不成的。也就是说,“房妹”的11套经适房已经让房管局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12月26日,某报一记者实名爆料称,一90后女孩在郑州有11套经适房,其为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某官员的直系亲属。举报者随后提供了更详细的房产信息。通过微博举报人,新京报记者获得最初爆料人提供的信息称,这11套房产的业主为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某的女儿,房产所在小区位于二七区。去年,翟因被举报,被查出家人开公司而受到处分。原来,“房妹”的爹爹是房管局局长。怪不得人们面对“房妹”的11套经适房错愕不已。原来里应外合,相互配合的“天衣无缝”,以为这样就可以“用纸包火”,没想到根本不可能的事。
人们常说:“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大家还说,“聪明反被聪明误”。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某利用职务之便,让其老婆开办房地产,而且开发的是经济适用房。更为蹊跷和不可思议的是,经过夫妻二人的故事演绎,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把属于住房困难人员继续的经济适用房据为己有。或许,翟某夫妇是从鲁迅先生《孔乙己》那里取得了真经,“窃”不算偷。然而,实质为巧取豪夺。
不过,让公众不解的是,郑州市房管局在回应中称,被举报业主与该局领导没有任何亲戚关系,更不是直系亲属。为什么要极力掩盖事实真相,其中又有谁获得了好处?否则不会如此在关键时刻勇敢地站出来,演绎“英雄救美”。如此一片赤胆忠心,“房妹”岂能不感激涕零?然而,正如举报者反问:郑州市房管局敢不敢把“房妹”的11套经适房完整的信息公之于众?笔者也加入举报者行列,请问:郑州市房管局敢不敢实事求是公开所有90后“房妹”的经适房全部信息?
郑州市房管局关于“房妹”的“11套房产中,有2套为商品住房,另有9间为商业服务用房,均不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回应,并不具有说服力。最具说服力的,是绝不弄虚作假,公布原始所有信息。否则,很难让公众相信。
新京报记者随后致电翟某,询问爆料所指的11套住房是否为其女儿所有。翟某称,网上所举报的某小区的房产在其女儿名下,但并非经济适用房,而是商品房和商铺,其中大部分是十几平米的商铺。翟某称,自己的妻子“做生意一二十年”,因此家里有“经济积累”,并投资了房产,挂在女儿名下。网络举报他另两处别墅和其他财产,他也称是做生意经营所得。然而,所谓“经济积累”恐怕也是官商勾结夫妻共做房地产才获得资本积累的,之前的生意再怎么样也难买得起11套房产。也就是说,“经营所得”也并非合法获利。如若不信,敬请有关部门彻查“房妹”11套经适房所有瓜葛的来龙去脉,只要认真一查,准保有腐败窝案被揭露。如果是合法“做生意经营所得”,为什么不敢堂堂正正把所有房产办在夫妇双方的名下?把11套房产以转移公众视线的障眼法,全部办在其女儿名下,似乎绝对不正常。
但是,11套房产不是11桌酒宴,值不了几个钱,而是惊天大手笔,这些钱至少也在千万元以上。所以,不能让郑州“房妹”的11套经适房成为中原神话,郑州市房管局没有资格管这件事,只有郑州市纪检和监察部门,以及公安和检察院介入,才能把“房妹”的11套经适房问题弄它个水落石出。对此,全国人民将瞪大眼睛看着郑州市如何处理“房妹”父母为她自己精心打造的中原神话。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