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调节高收入”需要附上“操作方案”

2012年12月28日 10: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在20日开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将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应当说,这是呼应社会大众对于“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遏制收入差距拉大”声音的一种表态。这样的表态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出现,能够满足大家的期待。

    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的问题,并不是首次提出,也不是首次被有关方面列入到工作计划之中。结果是,公众并没有从相关职能部门的计划和要求中得到满意的答案。

    可以相信,在十八大提出“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后,一切都将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但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就应当围绕十八大提出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而不是泛泛而谈了。

    我们不禁要问,财政部门所说的“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到底将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呢?有什么样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呢?所谓的对垄断行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实行“双控”,能否达到调节高收入者的目的呢?要知道,所谓“双控”,并不是什么新鲜提法,此前这方面的政策和要求都有,只是没有落到实处罢了。

    更重要的,高收入者也不仅仅只有垄断行业存在,非垄断行业也有,相关职能部门又将如何控制呢?

    显然,“控高”并不是一句口号就能实现的,更需要有操作性很强的办法和措施,还要有实实在在的目标。而将“控高”的目标仅仅锁定在工资上,即便能够将工资控制住了,“控高”的目的也不会全面达到。因为,垄断行业高收入不仅仅是工资,还有种种福利、补贴等。如日前媒体报道的住房公积金行业之间相差几十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这比工资造成的收入差距问题还要严重,更伤害社会公平与正义。

    所以,如何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需要有关方面下苦功夫、花大力气研究和解决,既要有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更要有具体的时间表和推进方法。不然,“明日歌”又会重现,“空头支票”也会伴随着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而反复出现。

    所以,请具体的职能部门附上这样的“操作方案”和工作日程。(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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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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