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该提高的是“居民收入”不是“个人缴费”

2012年12月20日 09: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18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要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当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12月19日《北京晨报》)

    尹部长此番表示,虽然有不少对民众利好的“前缀”,更有加大财政补助先行,但他同时要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的说法,却是引来不少的非议。

    这也难怪。

    一者,消息来得比较突然。此前,针对要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的传言,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曾在9月10日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说,没有考虑提高医保个人缴费比例。他强调,形成合理稳定的筹资结构有助于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但人社部门不会统一组织或者是设计提高个人缴费水平(9月11日《北京日报》)。这无疑给“个人”吃了定心丸。谁料,不过3个多月的时间,人社部就来了个前否后定大转弯,不说个中缘由,仅就突然甚至出尔反尔的做法,就令人难以理解。

    二者,调整的来龙去脉不明。个人缴费标准不是不能提高。但既然是“个人”,就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什么要提高、提高以后有什么好处等民众关心的问题,都该有个明确的说法。,如果不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说提高就提高,就失去了民意支撑,更谈不上共鸣。而且这里除了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比较“现实”,其余利好大都模糊。不是“研究”就是“推进”,让人觉得远水不解近渴。无怪乎有网友质疑:说了半天,就是为了让大伙儿再多出点钱吧!

    其实,不管出于填补空缺还是利好居民医保,应该提高的是居民收入,而不是个人缴费标准。简单的道理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缴费按比例取数,由于实行的是跟工资基数相联系的比例缴费方式,所以当工资提高时个人缴费额也在增加。换言之,只要居民收入提高了,个人缴费标准就会自然而然地提高。所谓水涨船高,就是这个道理。

    有调查显示,近期中国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涨幅没有跟上物价涨幅的步伐,虽然不少城市工资总额在提升,但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多呈下降态势。独立学者刘植荣最近在其《世界工资研究》中更是指出,中国的最低年收入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5%,全球排名159位,最低工资甚至低于32个非洲国家。这些数据和说法尽管不见得都是很客观,但居民收入远未达到合理水平,怕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提高居民收入,才是问题的关键。这不仅可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更是共享发展成果,提升居民幸福感的要义。

    长远而言,提高个人缴费比率可能是大势所趋,但在提高个人缴费前,需要先实现三个前提以达到公平、合理及可行。首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模式,避免大量资金结存浪费;第二,政府提高医保投入,确保医疗投入占政府财政支出的合理比率;第三,废除“体制内”人士的医保优惠,实现医保制度全社会意义上的真正公平。(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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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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