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中国多地存在新生婴儿登记户口,母亲要先被强制上节育环的情况。北京等地13位女律师联名上书公安部、计生委,建议尊重女性自主选择权,不强制女性上环避孕。计生委负责人表示,计生委并无“上户先上环”要求,各地的具体情况需向当地计生部门了解。(12月6日《京华时报》)
“没上环就不给上户口”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有违法之嫌。按照我国法律,只要出生在中国,只要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就可以取得中国国籍,除此而外,上户口是没有条件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把先上环作为上户口的先决条件,是计生部门的“越位”,是谁赋予的权力?手伸得也太长了吧?
避孕可以有多种方式,是否上环,是已婚妇女选择避孕方式的自由,任何部门都没有强制干涉的权力。上环也是一种手术,对肉体也有痛苦,做得不好,有可能对女性生殖健康有伤害。如今,医学发达了,避免完全可以采取其它更好的方式。上环还涉及到隐私权,强制上环,是对已婚女性隐私权的不尊重,是对准备计划生育已婚女性的不信任。
一些地方之所以实行“上户先上环”,与上头的考核要求不无联系。上环自然给指定医院带来银子,地方计生部门也能分一杯羹。更重要的是,这是地方计生“政绩”的最好体现,上了环后,彻底断了再孕的可能,可谓一劳永逸。
在计划经济时代,一些地方计生部门为了提高上环率,乱作为,百姓诟病。如今,是法治时代,那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计生工作要做,但须依法行事。以为自己是贯彻国策就可能头脑发热,胡作非为,就大错特错了,甚至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对这些,计生部门宜细思量。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