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女教师获释 认定不构成犯罪须公开更多细节

2012年11月19日 17:11   来源:大众网   范子军

  11月16日,浙江温岭官方发布消息称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虐童事件经警方深入侦查,认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16日,温岭警方已释放了颜艳红。(11月16日中国新闻网)

  温岭女幼儿老师颜艳红涉嫌虐童事件网络曝光后,迅速引发舆论哗然,要求严惩的呼声相当高涨。同时,也不乏理性的声音提出须慎重对待,如央视主持人王志安就表示不能仅凭照片就认定虐童、犯罪,而必须由警方依法调查予以认定。

  10月25日,温岭公安局以颜艳红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对其予以刑事拘留,进而提请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另一位给颜艳红拍照的同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该案需要补充侦查,温岭警方遂依法撤回案件,继续侦查。应该说,当地司法部门的反应是迅速的,办案程序也是严谨的。

  不过,既然已经已经成为一起公众事件,警方最终认定涉嫌虐童女老师不构成犯罪,无疑就有必要公开更多的调查、认定细节,既体现出实事求是的态度,更彰显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不但藉以消除广大围观者的存疑,更显示司法公正和威信。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是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朴素期待。颜艳红涉嫌虐童照网络曝光之所以引众怒,显然缘于近年来老师虐童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公众普遍存有对学生权益保障的师德焦虑。因而,警方就更有必要公开真相,这样才既有说服力,安抚公众情绪,又能坚守法治公正的底线,尽可能避免“舆论审判”造成误伤。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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