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幸福”正成为诸多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不完全统计显示,全国至少18个省(市、区)明确提出了“幸福”的概念。去年的数据则显示,已有100多个城市提出建设“幸福城市”。(10月30日《新京报》)
生活很具体,幸福不抽象
政府对幸福指数的追求,并不妨碍民众对贫富差距、收入分配不公、社会资源分配不均、乃至腐败问题等等的质疑。某种程度上讲,建设“幸福城市”的过程,就是在扩大社会公正、弥合阶层裂痕、寻求社会共识。公共政策的幸福诉求,未必一定能够覆盖所有民众的感受,但却可以提升整个社会的幸福程度。【详细】
不能变成“数字工程”
“幸福指数”虽然体现为统计数据,但“幸福施政”无论如何不能变成“数字工程”。为建设看得见摸得着真实无虚的幸福社会,我们既要调查统计幸福者的幸福,也要调查统计不幸者的不幸,努力帮助不幸者走出不幸,才能以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打造无限光明的幸福工程。【详细】
喊得响更得落得实
建设“幸福城市”,老百姓举双手欢迎,但城市管理者如果仅仅把“幸福”作为一块金字招牌来装点门面,让百姓“被幸福”,那么,“幸福”的标准就有可能成为脱离公众真实感受的虚指标,而变得毫无意义。【详细】
尚需“幸福认知”
幸福可以成为施政目标和奋斗追求,但在施政过程中却应知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更应懂得造福民众的方法、把握民众的幸福诉求。如此,幸福施政才能与民心同步,实现社会整体的发展进步。在前行中,民众其虽或有不幸,但在总体上而言,幸福感的质量不一样,它所折射的社会发展程度也会不一样。【详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城市治理者在考核幸福指数之前,不妨先问问民众究竟什么才是幸福,幸福又来源于哪里?让“话语福利”转变成真正的实际利益才是老百姓们殷切希望的吧,切莫让“幸福城市”仅仅成为一张看得着却摸不着的口头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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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