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来南京作报告,畅谈红会改革,并称:“郭美美事件告诉我们,必须要加大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于红十字会的进一步了解。”(10月30日扬子晚报)
笔者注意到,自郭美美事件后,特别是中国红十字会领导机构人员调整后,红会有关负责人已经多次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并通过宣传告诉公众中国红会的职能主要包括在灾害和非灾害、紧急和非紧急状态下的救援、救护和救助工作,其核心业务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三献”(献血液、献造血干细胞、献人体器官组织)。
很显然,如此宣传的目的无非是向公众传递一个信息,就是红会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慈善机构。而屡屡强调这一点,其用意也很明确,就是不希望公众在红会的“慈善”功能上纠缠不已,从而摆脱人们对红会的质疑和不满。
事实上,红十字会的确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慈善机构,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人道救助组织,承担着政府委托或特殊交办的诸如动员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国际人道援助等特定的工作,可与此同时它也承担着一般慈善组织的职能,如扶贫济困、助医助学、救灾救助等。现在红会一味宣传其“三救”、“三献”职能,淡化甚至弱化其慈善的职能,不仅有违红会的宗旨,也与实际情况不符,因为长期以来红会在扶贫济困、助医助学、救灾救助等慈善工作方面,不仅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作出了有目共睹的卓越贡献,特别是在汶川大地震中的救援及募捐表现,更给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受到国人的普遍赞誉,红会怎么能为了摆脱窘境将自己在慈善方面的成就一笔勾销呢?
其实,人们对红会有看法,并不在于做不做慈善,而是在于怎么做。现在人们最集中的意见主要有两点,一是管理不规范,在慈善项目运作及和企业合作方面乱象丛生;二是信息不透明,公众不知道善款怎么用的,也不知道善款最终的去向。由此来看,红会的改革其实很简单,只要能紧紧围绕这两个薄弱环节进行改革即可,即一方面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运作及红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并公开合作内容,防止企业借做公益牟利;一方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把每一个项目使用善款的情况、每一笔善款的流向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公众,这样自然就可以消除过往的负面印象,重塑红会的公信力。如果一味在宣传红会的职能上做文章,而在改革的行动上却步履蹒跚,那只能说明红会并没有改革的诚意,所以,现在红会最要做的不是宣传红会的职能,而是要拿出实实在在的改革行动,否则说得再好听都是空话,老百姓也不会相信的,更不会买账的,这样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红会的形象和公信力,而且改革拖得越久,这种伤害更大,更让公众失去耐心和信心。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