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证实中国将再打造10个区域性城市群,具体是哈长、呼包鄂榆、太原、宁夏沿黄、江淮、北部湾、黔中、滇中、兰西、乌昌石等10个区域性城市群。城镇化规划预期年内出台,建设城市群是城镇化过程中除户籍制度合理化外的另一个绕不开环节,研究人士认为其是解决诸如无序开发、人口过度集聚、重经济轻环境等“城市病”问题的“最好的办法”。(7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
“做得好成欧美,做不好成拉美”。自城镇化从被列入新经济发展主轴以来,令世人十分关注,但也众说纷纭、争议不休,主要还是归结在城镇化改革本身兹事体大,推进城镇化的内涵确定、规模大小、功能定位、以及推进速度及路径方面等不少重大问题必须得到清晰且明确的探解,如此城镇化改革方才不会“误入歧途”。
10个新的区域性城市群,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并占据大半名额,这对于践行“西部大开发”战略、带动西部区域经济发展将起着重要提拉作用。此外,假如有望出台的“城镇化规划”重点聚焦发展城市群,这也意味着“发展城市群”或将是城镇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其发展路径和格局选择操作过程相对简单,社会和学术界的争议较少,推进阻力也会相应减轻一点。
10个新中西部地区城市群所处区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点地带,推进城市文明的过程中切勿抛弃农业文明。以城市群来带动城镇化的发展,其主要在于促使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更为协调一体,通过适度聚集,推进区域城市群内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以更好地带动产业有机融合、区域经济更加有序可协调发展。但改革过程中必须统筹发展农业现代化,并保证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把人们赖以生存的田地都糟蹋光了,而不注意保护好农业的发展生存空间,新的城市群进程不应该是以牺牲土地红线作为代价。
城镇化改革,离不开“地、人、钱”这三大要素。城镇化是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的战略重点,把它作为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本身没有问题,问题是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关键理念。
在中西部地区发展区域性城市群,不能再重蹈之前东部发展城市群的失误覆辙了。
首先,不能硬性“推人进城”,不能把城市群发展看做“新圈地运动”,高唱地产“狂舞曲”;特别是要注意强拆强迁问题,要切实保障与尊重农民和被征地居民利益。
其次,10个新的区域性城市群建设,必然引发新一轮投资热。必须维护金融稳定和健康,把即将开始的投资热有序引向实体经济,以促进中西部开发、推动发展服务业、创新驱动和淘汰落后产能。
再次,新的区域性城市群再也不能搞成一轮“吹泡泡”的“圈钱”运动!一些地方无序发展的耗资巨大、无人居住“鬼城”现象,其实已经把非常凸显的矛盾景象呈现在世人面前。
事实上,新的区域性城市群发展应使所在区域城市发展有个质变的演化,而非简单的速度与量的推进。城市群要科学布局,注意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不能超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新的区域性城市群发展,应该打造成中国最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
所谓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不光是要保护环境,更讲究城市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自然的高度融合,交融共生!没有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人活得不好;没有文化生态的保存,人活得更不好;“魂”都丢了,人的精神世界寄寓何处?(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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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