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班“株连”式赔偿是教育懒政

2013年04月28日 09:40   来源:荆楚网   徐大发

  昨日,苏家屯的刘女士通过微博向沈阳晚报投诉,自己女儿班上有名同学在学校丢了手表,孩子找到班主任告状,班主任没找到偷表的人,想了一个“公平”的办法:全班同学各出2元钱补偿她。(4月27日《沈阳晚报》)

  班上学生失表,全班凑钱赔偿,看似“公平”实则不妥,会留下许多负面“教育后遗症”。一是出钱者不服气,清白无辜的人被打上了嫌疑烙印。二是会鼓励更多的人去行窃,因为有“集体埋单”,无需担责。三是对真正的“行窃者”继续没有起到惩戒与教育的作用。

  不难看出,班主任这样做或许是基于一种考虑,让全班学生产生怨恨心理,制造义愤气场,让真正的偷窃者仍受“道德法庭”的审判,承受心灵的压力作自行良心谴责和反省。另外还倒逼全班同学去互相揭发监督,否则就要面临集体“损失”的现实局面。这种设想或许会有一定效果,但并不一定其作用。对一名教育者而言,这不是最好的办法,既没有尽到教育者的育人使命,也没有体现一名教育者的教育智慧。

  其实,这种作法显得很粗暴,硬伤很突出,是一种教育懒政思想。学生失窃,老师不过问,不调查,不“破案”,全班“株连”赔偿,这样做很省事。但这样做会“误伤”到更多地学生,而且会在家长乃至社会中产生不好的影响。不客气地说,这是一种教育无能的表现。

  其实办法总比困难多。比如说,可先设个缓冲带,把问题暂且推给感兴趣的学生,激发学生的“破案”兴趣,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当然是匿名和不公开举报的形式。或者创设学生“自首”认错的台阶,设“黑屋子”或发布有奖“拾物”启示等等途径平台找到丢失的表。这一来既可培养未来的“福尔摩斯”,也教给了学生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方法,而且也是一次德育的好契机。

  真正的教育在现实活动过程中,在每个教育事件和教育细节中。孩子的一次“失窃”也是一次有意义的“教育叙事 ”,此时教育者就要拿出自己的教育智慧来,向学生积极传播正能量,把公平正义和处事做人之道潜移默化到孩子们的心田。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弄出些诸多的教育败笔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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