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国企改革上半年出台,“三种思维”要不得

2013年04月06日 07: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据媒体报道,国资委正着手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就下一步国企改革方向和路径进行相关调研;如进展顺利,改革方案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按照十八大提出的改革目标和路径,毫无疑问,国企改革、特别是央企改革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头戏之一,也是突破的重点之一。但是,如何改,改向哪,以怎样的方式和思维改,也是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对国企改革,既慢不得,也急不得,更莽不得。其中,“三种改革思维”要不得。

    一卖了之,实行全面私有化。这是张维迎教授一直倡导并大声疾呼的国企改革思路,也可以说是最激进、最莽撞的一种改革思维。他甚至建议,可以通过像英国那样半转让、半赠送的办法,将国企分给普通的老百姓。此种改革思维要不得。

    从表面看,这样的改革很诱人,也很直接,甚至满足了很多人的愿望。因为,目前公众对国企颇有非议,特别在利润分配和使用方面,如果能够以“分”的方式,让全民享有,自然是效率、效益最大化的体现。但是,仔细分析和推敲又不难发现,这样的改革思维,不仅有害,而且危险。前苏联的“休克疗法”,不仅没有让经济活起来,反而使经济走向了崩溃的边缘,国家也因此而走向分裂。

    所以,就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点也莽撞不得,盲目不得。改,是必须走的路,而且是必须走好的路。但决不是一卖这之、一分了之。即便是西方发达国家,也没有实行全面私有化。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国有仍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许多西方国家也已迈出了国有化的步伐,通过适度的国家控制,增强国家对经济的调控能力。更何况是中国,更不具有全面私有化的条件。全面私有化的思维,在中国要不得。

    国有企业人多、负担重,改革难度太大。这是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但决不能成为不改革或慢改革的理由。

    中国的国有企业,起步和成长计划经济时代。而计划经济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国有企业职工”这个概念。只要戴上“国有企业职工”这个头衔,什么工资福利、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也就万事大吉、一切没有后顾之忧了。所以,当市场经济进入中国以后,遇到了最大挑战之一,就是打破“国有企业职工”这个概念,引入“社会人”、“市场人”的新概念、新理念。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待个人身份问题上,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却仍然停留于计划经济时代。不仅员工如此,经营者也是如此。谈到改革,首先想到的就是人太多、负担太重。因此,能拖则拖,能不改就不改。

    试图以人太多、负担太重的理由阻挠国企改革的思维,不仅要不得,而且必须彻底打碎。国企改革不能莽撞,但也绝对慢不得,停止不得。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国有企业改革议案时,必须摒弃人太多、负担太重的思维,将改革议案制定得超前一些、激进一些、开放和开明一些,而不要完全站在部门利益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小打小闹,不痛不痒。这也是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必须解决的另一种思维问题。

    还有一种要不得的思维,就是国有企业必须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这是一种看起来已经形成共识的思维,也被认为是最站得住脚的一种想法。

    国企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转向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本身并没有错。但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分析,似乎又能点格格不入。因为,既然是市场经济,就应当允许多种所有制并存,就允许国有企业参与竞争,为什么要让国有企业全面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呢?

    事实上,国有企业在一般性竞争领域的问题,与所有制形式菩萨没有什么直接矛盾。关键是,政府在对待企业的态度和认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亦即对国有企业帮得过多,对其他所有制企业帮得太少,人为地将国有企业孤立了起来,将国有企业放到了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对立面。相反,如果能够在政策上一视同仁,让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也就不会产生这样的认识误区。

    一旦垄断领域放开,也就无所谓的国有企业必须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的说法了。

    国有企业改革,决不是退出还是保留的问题,而是如何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的问题。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增强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这一点,国有企业是如此,其他所有制企业也是如此。(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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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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