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报告指出,2012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明显下滑,致使全年房地产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整体下降;另一方面,2013年地方债务集中到期,如果土地收入继续缩水,地方财政将面临空前风险。(4月2日《经济参考报》)
房地产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产业,加上地方政府负债非常大,而且集中到期,那么地方政府会否继续让房地产成为地方政府的“摇钱树”以化解债务危机呢?
最近,各地针对新版“国五条”政策的实施细则密集出台,最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对“国五条”中出售住房所得按照20%征收个税的政策没有更加细化的操作措施,有的甚至避而不谈,使得调控政策力度大打折扣。
地方政府之所以对20%个税态度暧昧,不愿落实,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房地产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产业。2012年地方房地产税收总收入为10128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12.5%;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为2.69万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1%。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3.5%。
既然房地产对地方财政收入作用如此之大,那么,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会不会影响到对房地产的调控呢?
首先需要厘清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上述报告指出,近十年来,我国地方财政支出规模持续扩大,其增速远高于地方财政收入,因此收支差额也在不断扩大。2012年,地方本级收入61077亿元,地方本级财政支出106947亿元,收支差额为45870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和税收返还收入39899亿元。因此2012年地方赤字5971亿元。按此数据推算,10年间共计赤字约5.9万亿。这只是明白的账目,地方政府隐形债务也非常大。有报道称,地方债务总数超过10万亿,如此大的债务规模会不会威胁经济发展,左右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呢?
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产生的根源是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以及政府主导投资带动经济增长这两个原因造成的。因此,解决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必须从这两个环节入手,一是改革财税体制,建立与中央和地方相匹配的财税制度,防止债务规模继续扩张;二是转变经济结构,不能再让政府主导投资带动经济增长。但是,这两项改革都是持续渐进的工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另外,如何消化目前已经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也是一个问题。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到国家的宏观调控特别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地方政府对新版“国五条”打折落实就是例子。
当前,高房价等因素已经给城镇化以及居民消费带来了严重不利影响,如果房价不能回归到消费者能够接受的程度,那么被视为内需最大潜力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就将成为一句空话。内需无法启动,结构转型和产业调整就更加无法实现。所以,房地产调控必须坚持,决不能让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害了房地产调控。在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的前提下,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根本出路就是加紧改革现行财税体制,让地方政府对财政有更多的自主支配权。(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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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