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不可能指望由保险这一条途径来解决。保险的意义在于利用经济手段参与风险管理与保障,而政府和企业也要做好自身的工作,这样才能改变此前“猫捉老鼠”式的环保监管困局
有人担心,如果企业投保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是否意味着企业排污将合法化呢?
这当然是一种误读。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是基于保护第三方受害者而设立,对企业来说,的确可以部分规避自己因为环境污染事故而负有的赔偿责任,但绝不意味着排污合法化。相反,该险种还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约束企业的排污行为。
高环境风险企业并不能轻易拿到一张“绿色保单”。从目前已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地方看,企业投保前,保险公司都会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出整改意见,企业只有达到环保要求后才能投保。如果企业整改不达标,由此发生的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在推行该险种过程中,不仅是将保险产品卖给企业,再被动等待事后赔偿,而是要主动进行售前、售中和售后的防灾防损服务。只有达到一定环保标准的绿色企业,才可能得到保险机构的风险分担。这样的机制,就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高环境风险企业“买了保险、随意污染”的可能。
此次两部门联合推出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约束高环境风险企业强制投保的具体措施,包括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申请;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等等。这种行政和市场化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在更高层次上限定了投保企业的质地:只有拿到“绿色保单”的企业才能得到信贷、资金审批等多方面支持,否则发展将受限制。这又反过来对加强环保形成良性推动,即企业先要环保达标才能拿到“绿色保单”,拿到保单才能得到资金和政策支持。
需要明确的是,环境问题不可能指望由保险这一条途径来解决。保险的意义在于,可以利用经济手段参与风险管理与保障。政府应在财政税收、环保评估、市场监管等层面加强综合管理。对企业来说,必须从法律制度层面认识到,环境违规将面临巨大风险。唯此,才可能有效改变此前“猫捉老鼠”式的环保监管困局。(江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