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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书记的“艳照门”岂会被闪婚“干扰”

2012年12月12日 15:29   来源:荆楚网   陈友洪

  12月3日,网上一篇名为《网上又流传官员,疑似河南林州卫生局纪检书记》的帖子,引来网民强烈反响。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帖子中涉及的林州市卫生检干部冯某已经和照片中的女子闪电结婚。(12月12日《法制晚报》)

  官员艳照的确不雅,更让党和政府蒙羞,岂看因艳照而落马的官员,从矢口否认到被证据确凿再到顺藤摸瓜发现的腐败行为,艳照反腐的“利器”成了官员们闻之丧胆人“照妖镜”。涉事官员更是使出浑身解数百般抵赖,河南林州卫生局纪检书记更是“出奇高招”,妄图以“闪婚”干扰公众视线,逃脱应担的“罪责”。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纪检书记“闪婚”的“伎俩”显然不太高明,低估了公众的智商。纪检书记“闪婚”玩弄的“小把戏”里漏洞百出,先不说闪婚直接证明了“艳照”的真实性,而事后“补票”的方式也难逃违纪的“恶果”。

  根据公务员法第12条和53条规定“公务员应该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否则构成违纪行为。”冯书记身为纪检干部,应该比谁都明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的“深义”,不论是这位书记是否离婚,是否单身,遵守社会公德是公仆的本份更是责任,没结婚就玩出来的“艳照”,是违纪行为最好的“铁证”。

  而“艳照”所配的文字间“这是河南省林州市卫生局纪检书记冯某的事实,长期……使我们多个家庭无法生活,我是一个受害者,他作为一名领导,我们没有办法,难道就没有人敢管他?”,这字里行间的群众“诉求”更应引起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闪婚”的冯书记背后究竟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在道德底线沦丧的背后是否深藏着腐败的“根”。

  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这位冯书记如“跳梁小丑般”的行径更为广大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身为领导干部即是人民群众监督的对象,更是社会公德行为的“表率”,而想要得到群众的信任与爱戴,只有务实肯干、清正廉洁、勤政爱民才是“人民公仆”最好的“锦囊”。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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