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业塑化剂门 谁都别漠视消费者的知情权

2012年11月20日 16:59   来源:华龙网   王传合

  昨晚,中国酒业协会发布声明称,目前,我国白酒标准正在研究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标准限定,某些媒体在缺乏依据的情况下就断言白酒产品塑化剂超标,这种做法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分。其中高档白酒含量较高,低档白酒含量较低。(11月20日《新京报》)

  近日,有关酒鬼酒塑化剂超标的消息引发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 ,这一消息把酒鬼酒推到风口浪尖上。在此情况下,中国酒业协会发表声明,颇具有为白酒企业“保驾护航”得意味。

  倘若是酒鬼酒不含有塑化剂抑或是虽含有塑化剂但不超标,人们有理由相信,关于酒鬼酒“有毒”的报道确实是夸大其词,不负责任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在目前正在研究的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标准限定尚未施行的情况下,又有谁能告诉消费者“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分,其中高档白酒含量较高,低档白酒含量较低”的信息呢?

  作为社会自治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具有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调的重要作用。包括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发布行业产品质量信息等。

  在公众不清楚不了解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标准限定的情况下,媒体透露的有关塑化剂超标的消息就成了公众获取行业质量标准信息的唯一渠道。从这个意义上讲,究竟又是谁在漠视消费者知情权呢?

  随着科技进步和消费观念的日益成熟,对消费者来说,了解商品的主要成分和质量标准是十分必要的。不论是酒类、药品、食品、化妆品,还是其它商品。清楚地了解产品性能和质量标准,不仅对消费者的健康大有益处,亦可以避免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唯一正确的选择是,面对媒体质疑和公众疑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应该抱着对公众认真负责的态度,以消费者利益为重,认真查找原因,弥补因标准限定尚未施行带来的缺陷,而不是一味的开脱、宽宥相关企业。

  只有为消费者充分提供真实性、有效性的商品信息,才能避免因行业质量标准模糊不清带来的损失,进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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