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寅吃卯粮”式收税是滥用职权

2012年10月24日 08: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有的地方政府对企业征税、罚款就加大了力度。报载,温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前5个月利润下降19%,但应缴税金总额仍增长1.9%,部分企业明年应缴税额已在今年被“预支”。

  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进而导致企业交税困难。而税务部门加重税收,甚至是“寅吃卯粮”式收税,今年收取明年的税,涸泽而渔的结果是企业越加困难。如此简单的道理,一些地方领导和税务部门却似乎并不明白。

  这种“寅吃卯粮”式收税明显是违规、违法。因为,税收是一种公权力行使的行为,而公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而税务部门今年收明年的税收,就是一种明显没有法律依据、滥用权力的行为。

  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能搞“寅吃卯粮”式收税。财政部长谢旭人在江苏调研财政工作时称,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但绝不收“过头税”,同时防止出现虚增非税收入等情况。国税总局局长肖捷在山西调研时称,在税收收入增幅回落的情况下,各地税务机关更要坚持依法征税,不收“过头税”。

  对税收部门这种“寅吃卯粮”式收税,纪检、检察机关应当对有关收税人员和主要负责人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收部门这种“寅吃卯粮”式收税,是逾越了职权,也给企业和纳税人造成损失,完全符合滥用职权的犯罪构成。用滥用职权罪对他们治罪,可以防止某些税务部门领导和税收人员,为了迎合领导或者为了得到成绩和荣誉,不惜加重企业的税务。而且,用滥用职权罪治罪,也有利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企业因为逃税,税务部门可以对他们以逃税罪论处,税收部门滥收税,怎么就不需要刑罚处罚呢?

  当然,最需要用滥用职权罪治罪的是强迫税收部门收税的地方领导。强令税收部门“寅吃卯粮”式收税的地方领导,明显是滥用了自身的职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税务部门的压力,从而在压缩政府开支上做文章,解决税收减少后面临的问题。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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