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管房叔”坐拥21处房产,不是腐败是啥?

2012年10月12日 09:43   来源:荆楚网   江邻玲

  10月8日,天涯社区上有帖子称,“蔡彬2002年之前在番禺公安局,2002年后到番禺城管当队长,其本人及妻子时丽英、儿子蔡展培名下登记的房产达7000多平方米,有别墅,有复式洋房,有临街商铺,还有厂房,试问凭一个小小的城管队长的工资,何以买得20多套的房产物业?”(10月11日 人民网)

  在房价如此高昂,房奴们为求一席之地需省吃俭用并付出一生劳动的今天,作为一个小小的城管队长,却出乎了公众的意料,坐拥21处房产,并且与其申报公开的财产数差额甚大,这不得不让大家产生质疑:难道公务员行列就当真如此吃香,待遇真的有如此之高?恐怕这21处房产“来路不明”吧?

  21处房产,几千万的资产,试问一个小小公务员何来如此高的待遇?其中势必存在贪腐作为,缘何?第一,作为一个正正当当,清廉为事的干部,凭借正当收入不可能能够购置到21处房产;第二,若其房产是“正当来源”,在其申报财产公开的时候何必隐瞒其实际数量?由此看来,此队长心中必定有鬼。

  如今事情败露,有关部门特别是纪检等监督部门应该对此作出检讨。21处房产反映出此城管队长的贪腐行为已不是一朝一夕,为何却要等到网友报料、监督之后才能得以惩罚,难道这不是监管部门的失职? 国家成立纪检等监管部门的主要作用是 “防”而不是“惩”。还望有关监管部门能够完善其监管制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切勿等到“东窗事发”才知调查惩除。

  当然,在事情暴光之后,相关部门及时对事件真相进行了调查并给予公众公布出处理结果,让公众也能感到些许欣慰。只是公众更希望我们的纪检等相应部门对腐败之风能够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将腐败作为扼杀于其摇篮之中,让官场风气更加清廉。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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