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香港知名导演许鞍华到武汉为新戏看外景,放在车内的手提包被盗走。案发后,武汉市公安局局长亲自过问此案,并成立由刑侦局具体负责的破案专班。10月8日,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追回被盗手机、证件和剧本等。(10月10日《武汉晚报》)
小偷偷了群众的东西,公安局长高度重视、亲自过问,迅速破案并帮助失主追回失物,原本是一件“警为民、民拥警”的典型事例,可民众对此既不感冒也不买账,原因何在?
人们的疑问在于,武汉当真已是“天下无贼”,公安局长闲得要亲自过问街头盗窃小案?前不久,《法制日报》在武汉搞过一个治安调查,虽然得出了“刑案数量同比下降10%,治安状况总体相对平稳”的结果,但群众反映偷盗案件还时有发生,仍有15%的被访者对治安状况表示非常担忧。
“偷盗案件还时有发生”,相信武汉公安局长并没有对每起“偷盗案件”亲自过问,否则,如此重大的新闻素材早就媒体炒的红遍了全国。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公安局长亲自过问普通偷盗案件,只是“选择性过问”的个案。作出这种选择,要么是案件的性质特别恶劣,要么是涉案对象十分特殊。从新闻报道来看,武汉公安局长是因为涉案对象十分特殊,才作出“选择性过问”这个决策的。主要是许鞍华披着“名导”的马甲,是“腕字号”人物,影响力大、号召力强、破坏力猛,如果不及时破案,许导一条微博就能给武汉治安“抹黑”。如此看来,局长不亲自过问,不足以表达对“外宾”的尊重,不足以显示对“名人”的敬重,不足以展示治安的良序。
如若被盗的是普通市民,该局长还会“亲自过问”吗?这种“爱贵嫌贱”的选择性执法,与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相去甚远,这也是民众很生气、网民很窝火、公众要吃醋的主要原因。
公安局长亲自为名导寻包,简直俗不可耐,充满了媚贵、媚富、媚名的气味,这种“马屁”还是不拍为好。只有多拍拍群众的“马屁”,公安的形象才能逐步提升。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