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夏:拟议征收汽车排污费,不如出台燃油碳税

2012年09月11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透露,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处于论证阶段,预计十八大后实施。政策很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同时,也有舆论认为汽车排污费不能起到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作用。(10月5日新华网)

    但是,无论是公平性还是实效性,拟议中的征收汽车排污费都存在诸多问题。

    实践证明,面向车主征收机动车排污费并不是什么好主意。早在1998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发文,在杭州、郑州、吉林三大城市进行总量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发文规定,对小型车辆征排污费每辆300元/年、中型车辆每辆500元/年、重型车辆每辆600元/年,摩托车、助动车50-100元/年。实际情况是,该项费用收取持续了近5年,最终停止收取。

    按区域征收汽车排污费有很大的不合理性。预计将会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征收汽车排污费政策或将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全国。在北上广等大城市对所在地车辆征收汽车排污费,并不能限制外地车辆行驶造成的尾气污染。

    在大城市用征收汽车排污费的方式限制大城市中的汽车购买和使用并不是好办法。征收汽车排污费收费低了,可谓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收费高了又会激起民怨、不利推行。通过对现有车辆征收汽车排污费的方式控制大城市汽车保有量和使用率的实际效果令人怀疑。

    按照汽车排量征收汽车排污费并没有体现公平整治汽车尾气排放的原则。据传,目前的汽车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可能和车船税一样,按照排量大小分别按不同额度的税费征收。只有按照实际消耗的燃油征收排污费,才能从经济约束上有效降低汽车使用造成的空气污染。

    不分汽车类型征收汽车排污费也不利于汽车工业的技术进步。现在有些低档车,尽管它的排量很小,但是它造成空气污染可能比大排量车高几倍。完全按照排量来征收汽车排污费的话也很不合理。汽油标号越高造成的尾气污染越少,小排量汽车使用的大多是低标号燃油。

    征收汽车排污费的提议让人联想到当年的汽车养路费。汽车养路费最终是以汽油附加费的方式所取代的实施表明,对于汽车车主征收汽车排污费的方式远不如按照不同标号的汽油使用量征收不同费率的汽车排污费的方式更可取。在征收方式上,汽车排污费不应当重蹈汽车养路费的覆辙。

    事实上,即便是利用燃油税费手段治理汽车尾气污染也需要有所创新。国家应当配合发展低碳经济通过征收燃油碳税的方式遏制汽车尾气造成的碳排放和空气污染。国家应当尽快出台燃油碳税政策对汽油、煤油和柴油等燃油征收燃油碳税。用燃油碳税收入资助新能源车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的发展。(郭夏)



    作者简介:郭夏,《解码经济》作者,新生经济学创始人,中央党校超越之路课题组特邀研究员、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杂志总策划、新生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网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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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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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汽车征收排污费别只顾收费不见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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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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