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中国城市标准或上调,是自欺欺人?

2013年07月10日 06: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发改委正在编制的城镇化规划,有望设立特大城市、超级大城市的新标准。其中特大城市标准从100-200万提高到500-1000万,而超级大城市有望设定人口标准为10000万。(7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所谓的大城市标准,其实非常无聊。

    中国的城市人口规模是非常虚的。城市人口一般包括城区人口和市区人口,是一个区域内的人口总和。换句话说,一个地级以上城市,真要铁了心在现有的统计框架体系内扩大城市人口规模是非常简单的,直接将下属的一个县或者市改成区就好了,一下子就能增加城市人口上百万。但这样做却是自欺欺人。

    城市越大,是否意味着政策优待措施越多?不一定。典章制度面前不仅人人平等,也应该任何地方、城市平等。不能因为某些城市大,就给予特别优待;不能因为某些城市不够大,就抽取其血液,强行输送给更大的城市。

    城市越大,行政部门、个人的级别会更高?所谓的行政级别其实是“干部终身制”的遗留,是必须改革的。终有一日,市长就是市长,局长就是局长,强调的是职权范围,而不会再有厅级市长、县级市长的区别。

    就现实而言,行政级别是客观存在的,但也不能为了提高部门、个人的级别去人为造城、盲目扩大城市规模,那显然是本末倒置。

    城市,特别在欧洲的历史上,意义在于“自由的空气”。因为中世纪的欧洲是封建庄园制,一般人在庄园里是农奴,没有人身自由。反之,如果能逃到城市里,就是自由民了。在现代社会里,城市的意义十分靠近“自由的空气”。具体地说,就是公共管理完善,民众的各项权利有保障,任何公共部门及工作人员能恪守典章制度、程序正义,而且公共福利体系能以相对较高的标准实现全覆盖。对任何市民而言,既然纳税面前人人平等,享受公共服务面前也应人人平等,绝不会以户籍、财富等为标准对不同人群实行差别化对待。于是,市民可以享受生活的安稳富足。

    让大多数市民生活得幸福、惬意、有尊严,是城市运行的终极目的。公共管理是否完善、民众的各项权利是否有保障是衡量城市是否宜居、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忠于职守的标准。至于城市人口、地域规模的大小,反而是万千人自由选择的结果,应顺其自然,大有大的繁华恢宏,小有小的精致美丽。

    如果一位市民、一个家庭真正生活得幸福,那么无论城市人口、地域规模如何,城市的形象都非常高大。反之,一位市民、一个家庭“穷在闹市无人问”,那么无论城市人口、地域规模如何,城市的形象都必然会非常灰暗。(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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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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