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临时工”参与执法值得期待

2013年07月01日 06:50   来源:红网   马安安

  7月1日起,《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将实行统一招录制度,要经过统一培训、考核并取得执法资格后才可上岗,以杜绝“临时工”参与执法。(6月30日人民网)

  延安城管“双脚跳起踩踏商户”者属临时工,郑州城管粗暴执法者属临时工……当临时工城管粗暴执法的新闻不绝于耳时,当社会发出了“又是临时工”的感叹,是否,公众早已习惯事件的最终解释是“临时工”的结论,甚至见怪不怪。然而,我们却幸喜的看到了昆明市制定并将实施《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该条例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经统一培训、考核并取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从事执法活动。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这意味着,临时工作人员将不参与到今后城管的执法工作中去。这是城管法治建设迈出可喜的一步,对塑造城管正面形象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临时工、合同工是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特殊产物,本应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逐步消失,然而在当下,却因为“成本小效果大”而被用人单位屡试不爽,就是这样一群没有编制、福利待遇比不上正式员工的临时工,在最近几年中成为了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不良形象的“替罪羊”,而让那些本应承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逃之夭夭”,这直接导致了政府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公信力下降,引发公众对政府的信用危机。

  “临时工”现象,是法治不健全的表现。临时工干的好所取得的功劳是用人单位的,临时工干得不好责任却是临时工本人的,这本身就违背了“权责对等”的法律精神,是法治不健全的表现,而层出不穷的临时工暴力执法,进一步说明了改变这种畸形法治模式的迫切性。

  杜绝“临时工”参与执法令人期待。昆明市制定相关条例,规定临时工作人员不参与执法,势必将进一步整肃城管执法队伍,重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行为,形成“权责对等”的法律精神,将让城管执法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权威化。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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