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解决临时工不能承受之殇

2013年06月27日 11:11   来源:荆楚网   孙泽伟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南方日报 6月25日)

  近年来,临时工这一充满传奇色彩的“中国式”工种屡屡登上各大报纸、网站的头条,犹如明星一样成为“公众人物”。被“绯闻”缠身的临时工就像废品回收站,什么不好的、负面的事都能摊上。“操着卖白粉的心,赚着卖白菜的钱”这是临时工的自我解嘲。的确,与正式工相比,临时工的工作强度更大,收入却更少。加之工作的不稳定性,保障的不健全等等,临时工“人人自危”。最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临时工终于拨开云雾见月明,得以“扶正”。

  同工不同酬,这本身就违反了社会公正公平的原则。按劳分配是我国主要的分配方式,能者多劳,多劳多得,这本身是公平的最好体现。但在临时工身上却体现出身份决定收入的尴尬情况。不合理的分配方式自然也容易让临时工产生逆反心理。同时,较低的工资待遇也无法吸引到文化水平更高,思想素质水平更强的劳动者。缺乏长期的岗位意识和必要的岗位培训,出现暴力执法、上班打牌等现象也就不难解释了。

  随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临时工的合法利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与正式工享有相同的福利待遇,相同的尊严。临时工的扶正,也会让现有的临时工树立危机意识,更多更好的权利也需要付出更多更优的劳动,这对于临时工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更高的收入和更合理的福利水平,也将吸引更多高素质的有为人士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从整体上提高临时工队伍的素质。

  有了更为合理的法律,还需要有更为贯彻的实施。新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一定会遇到重重阻挠,但决不能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新法规流于形式,沦为一纸空文。这就需要国家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保护,用更强劲的执行力保证《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解决好临时工之殇,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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