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发布会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提醒说,出台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征收方案已经迫在眉睫,征收对象应是中高收入人群。(6月16日 中国广播网)
按理说,增加或出台一项新的税收方案,纳税群体肯定会有些不乐意。但就出台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征收方案而言,笔者以为,的确迫在眉睫。
什么叫科学合理?按贾康所长说的,就是房产税制度必须坚持调节高端收入这一原则,不照搬美国的征收模式,而要借鉴日本的方法,将首套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某一标准的,都纳入免征范围。此外,对于第二套房,也可以适度降低征收标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税率也应有所不同,从而引导社会上的购房者购买小户型商品房。
这当然是一家之言,但大的方向没错。房地产税征收方案如何进一步做到科学合理、不伤及无辜,完全可以集思广益,发挥各方面的聪明才智。
贾康说,征收房地产税可以将整个不动产从土地开发、成品房交易到成品房持有等环节的调控关系理顺,使税费合理化,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在破解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难题、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等方面也具有明显效果。
无疑,此乃“宏观”说法。就“微观”而言,征收房地产税也有诸多好处。这些年,国家层面的房地产调控举措不少、力度也不小,但成效始终不大,房价甚至陷入越调控越上涨的怪圈。原因很多,其中投资投机绝对是“功不可没”。众所周知的是,房子盖了不少,可其中的相当一部分却囤积在少数人手里,造成一方面是“房多多”,另一方面是“房缺缺”。这种“两极分化”的现象,既浪费了大量资源,也使房价居高不下。而一旦实行科学合理的房产税制度,“房多多”们势必感觉“末日来临”、“钱”图无望。这样,诸多问题起码会得到缓解。
不要说房产税不是降房价利器。在拿不出其他“利器”的情况下,只要科学合理,特别是对准“房多多”,它就是一个利器。事实上,科学合理地征收房地产税,无论民间草根还是专家学者都早有呼吁,但时至今日仍无多大进展。有些城市虽然进行了试点,但因缺乏科学性或不太合理,以致效果不是很理想。其中原因不外乎两点:首先,政策制定者本身可能就是中高收入者,甚至还是“房多多”,如果房产税征收方案“科学合理”,就无异于拿自身“开刀”;其次,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小九九”,“卖地收钱”的发展模式能否一直“火爆”值得“担忧”。
因此,尽管出台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征收方案迫在眉睫,但恐怕还会有一定的阻力。不过目前,房价远未回归合理,逐步以房产税取代现有的土地出让金和房产开发交易环节税费,是已经明确的方向。既然如此,房产税征收就该冲破阻力,尽早决断。(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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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