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大学生当“枪手”混入高考考场,昨天,湖北教育厅下发紧急文件,要求各高校不允许学生请假,若有无故不到校者,要及时查清去向。(6月6日《武汉晚报》)
笔者看到这样的消息时哭笑不得,高考时大学生充当“枪手”确有前科,2007年安徽砀山县集体替考事件、2011年高考前夜陕西抓获外省大学生“替考团”、2012年吉安吉水县大学生当高考“枪手”被法院判其一年管制……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和人一生的命运连得太紧,让一些考生不惜以身犯险,罔顾法纪,而做“枪手”的暴利也令部分大学生误入迷途,防患于未然没错,但真能一竿子打死,视所有高校大学生为“嫌疑人”而隔绝,无视他们的合法权益吗?
不准大学生高考期间请假来防“枪手”,太过霸道。且不论这类作弊现象和作弊人数只占少数,单论“枪手”并非只有大学生充当,大部分大学生被无辜怀疑,且被剥夺了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就不公平。防止高考出现大学生当“枪手”问题,保证考试的公平,不能以牺牲大学生的自由活动权利为代价。且该规定的可行性有待商榷,大学生真要当“枪手”,一句不准请假就能挡得住吗?本省大学生不行,那外省的呢?若大学生真有急事需请假,难道也不准吗?
实际上,要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必须改革高考制度,改变一考定终生的人才选拔制度,而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当学生们不再视高考为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对高考的重视度自然降低,也不存在不折手段过“独木桥”的问题。
其次,要从学生入手,培养诚信考试的观念,让考生全凭自身实力考试,从源头上杜绝作弊的发生。诚信是基本的道德要求,必须让考生意识到作弊可耻,通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让学生从小就树立诚信的道德观,提高其诚信考试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强对考场纪律、学生管理规定、教育考试违规处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各高校也应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让学生了解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对自身的危害。国家规定,高校在校学生参与作弊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通报全省,追究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加大对考场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替考、代考和团伙舞弊和高科技舞弊等严重舞弊行为的惩处力度,是预防高考作弊问题出现的有效途径之一。
此外,应加大检查力度,尤其是在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身份核对以及考场监督上。应充分发挥摄像头、身份证识别仪、手机屏蔽仪、监考老师和巡视员的作用,以营造有序的考场秩序和监督氛围杜绝作弊问题。
教育厅的出发点没错,但处理方式过激,甚至有混淆视听之嫌,倘若能从制度上、思想道德建设和监督上解决高考作弊问题,大学生当“枪手”也不再是难题了。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