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城管局长豪华座驾是借的,谁信?

2013年06月08日 09:39   来源:荆楚网   吴雨潇

  近日,有延安市民称,延安市城管局长张建朝豪华座驾严重超标,配车超过部级领导配车。6月6日,延安城管局回应称该越野车是长庆油田公司“奖励”给城管局自来水公司的,城管局是借用。(6月7日《新京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务用车配备有以下几个标准:部长级干部配备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陕西省规定,市、县、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价格18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按照这个规定,延安市城管局配置的40多万丰田越野车,显然严重超标违规。

  但人家城管局的回答可是如同打太极,责任可撇得干干净净:这辆豪车不是单位配备的,而是向自来水公司借用的……

  这样的自辩,是否特别耳熟?辽宁省西丰县闫姓县委书记超标配150万元豪车,套用假军牌,解释不也是“豪车是借朋友的,车牌是临时工司机套的”? 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蔡先勃的156万元的丰田5700陆地巡洋舰,不也是向下属借的?同样的剧情,同样的狡辩,只是换了个故事的主人公,这样牵强附会的解释,简直是侮辱公众智商,谁会相信?

  其实,这样的狡辩一击即破,经不起一点的推敲。敢问:城管局下属单位的豪华越野车为什么借给局长?理由是城管执法局考虑到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常走山路,没有越野车不方便,请问:城管执法局执法,需要走山路吗?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即使是下属企业借用,作为城管局的下属经营业企业,如此“慷慨仗义”,心甘情愿的将豪车借给手握大权的领导用 ,脱得了“官商勾结”的嫌疑吗?

  其实,超标就是超标,违规就是违规,凡事坦白一点总比不断说谎要好。须知“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旦有一天谎言露馅,岂不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颜面尽失?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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