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从郑州市公安局获悉,针对商丘女警母女被误抓一事,当日带队执行任务的中队长及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郑州市文化路派出所再次向母女两人诚恳道歉。(6月6日中新网)
不问青红皂白便被民警强行抓走,这事儿要是发生在普通人身上,不知道会不会轻描谈写,草草了事,但是这样的事儿却发生在同是警察的人身上,特殊的身份并没有得到不同的“待遇”,就连亮出警察证件、拨打领导电话等方式也无济于事,这到底是表明“执行任务”的一队民警秉公执法?还是他们的威严下暗藏“匪气”?这一群民警以简单、粗暴、蛮横的方式“执行任务”,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意味。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被误抓的人具有“警察”身份而对她刮目相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警察,也应当配合当地民警的调查,只是同是身为警察,当地民警依然态度强硬地对待,如果被误抓的警察不是外地人而是当地民警,那么给领导打一个电话能不能解决“问题”呢?警察是正义的化身,行驶权力理应在合法程序的基础之上,对事实真相不闻不问,对“有心脏病”的诉求不理不睬,对调查对象蛮横无理,此类“执行任务”的方式透露出权力张狂的傲慢,“死了公安局负责”的责任推卸和权力意识缺失,恐怕会让整个社会人人自危,笼罩于权力专制的雾霭之中。
目前,郑州市文化路派出所已向被误抓母女致歉,涉事的中队长及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在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下,对涉事者的问责和处罚是否过于轻微?虽然被误抓母女没有受到较大的人身伤害,但是涉事民警“随意、自我、蛮横”的执法方式给单位乃至整个警察队伍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法治社会要求每一个人都“知法、懂法、用法”,特别是执法者,切不可执法犯法,以法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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