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报料称,因为13岁女孩不慎将可乐倒在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政府的车上,该乡党委书记袁泽泓便带领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女孩用手铐铐住,并当街游行20余分钟。28日下午,袁泽泓表示,事发当天,副乡长带队上街整治沿街摆摊,与女孩及其家人发生纠纷,派出所工作人员不知女孩未成年,于是用手铐把她铐住带上警车。目前,可乐乡党委书记袁泽泓、派出所干警陈松被停职接受调查。(5月28日新华社)
13岁女孩随意被公权机关当众铐住,此事的确让人愤慨。虽然当地说出了事情的原委,但依然难以澄清公众对其滥用职权的质疑。其回应中称“女孩个头大,不知是未成年人”,这是什么逻辑,难道是成年人即可随意铐住?回应亦称所谓游街示众是谣传,但从新闻图片来看,女孩是在街上当众被带上了手铐,周围有很多围观者。这难道不是示众?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难道就比游街少些?
虽然现在袁泽泓和陈松已被停职,但是可乐乡给出的情况汇报中,却丝毫没有反思自身执法过程中的错误。只言“群众暴力抗法,几名群众辱骂城管综合执法队干部并打伤了一名副乡长”,没有意识到执法不当,没有反思这种粗暴行为对未成年人及公众造成的伤害。
当地官方称在整治沿街摆摊过程中与女孩家人发生了纠纷,但没有任何法律允许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随意动用公安机关将未成年人铐住。如治理沿街摆摊现象中确有冲突发生,作为治理方,更应保持对法律的尊重,不能抛弃依法执法的底线,更不能滥用公权力,直接出动本不该参与进来的公安机关。
我们看到,当地官方将此事定性为“有预谋、有组织”“是打击报复”,这更让人费解,首先作为管理机关,理应维护稳定,因为与摊贩的一些纠纷就给对方扣上如此大的帽子,于管理、于稳定都无益;其次,摊贩摆摊说到底是为了生计,为了混口饭吃,也犯不着“有预谋、有组织”地针对管理机关。
铐的是未成年人,拷问的是法治。用有违法治精神的方式执法,势必失当;用暴力应对纠纷,难免适得其反;违背法治却不反思,只会让法律蒙羞。
我们遗憾地看到,在当地通报的内容中,依然没有重拾法治信仰的态度——通报中要求家长对其孩子进行批评教育,却不曾有对当众铐住孩子并给其造成伤害的半点歉意,也不曾有对自身执法方式的反思。
通过此事,可以窥见基层执法过程中的法治困境,即法治精神没有广泛植根于人们心中。执法者因为治理乱摆摊带来的较高执法成本,而采取了极不妥的处理方式;抛弃了法治原则,摊贩不按规定摆摊,执法者亦不能按法律行事,最终双方都受到伤害。所以,处理此事,理应从法治出发。因摆摊纠纷而当街铐住未成年人的执法行为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等问题,我们期待能回归法律并由法律给出答案。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