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要实现自我净化,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中央纪委日前通知要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5月28日《新京报》)
纪检监察干部是干什么的?依据《党章》和相关法规规定,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中可以看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监督检查来体现的。于是,纪检监察干部就有了“啄木鸟”、“党内包公”、“党风卫士”等美誉。我们必须肯定,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劳苦功高、功不可没,人民群众对此也是有目共睹的、感同身受的。
同时,也勿庸讳言,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腐败案时有发生。辽宁省沈阳市纪委委员、市政法委纪检组组长王强公款报销个人超住房面积的十万元罚款,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瑞充当团伙黑恶组织的“保护伞”,洛阳市安监局纪检组长孙现国(副局长)借母亲生日之机,在老家汝州大摆宴席收受礼金,以及湖南省纪委副书记杜湘成、常德市原纪委书记彭晋镛、娄底市原纪委书记罗子光、梆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山西省高院监察室主任,纪检组长孟来贵等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尽管这些丧失党性原则、触犯法律的纪检监察干部只是少数,而且都已经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但其产生的危害远远大于普通官员腐败。
作为权力监督者的纪检监察干部,本身是在代表人民、代表党行使监督权。然而,有些人利用手中“特权”,化公权为私权,假公济私,谋取私利,已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这一“党内包公”的形象。如果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反而阳奉阴违,耍“二皮脸”,搞两面派,知法犯法,顶风违纪,对其他人的教育与监督只能是纸上谈兵,流于形式,甚至会产生负面示范效果。因此,必须加大纪检干部自身建设力度,强化干部廉洁自律,做到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此次中纪委要求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在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这是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自律性的考验和检验,是纪检监察系统模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中央决心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他律的一个积极信号。
会员卡已成行贿“利器”。近年来,会员卡已经成为高尔夫、健身、美容、餐饮等相对隐蔽的高档会所的消费形式,既包含了强烈的特权色彩,又散发出浓烈的腐败气息,“会员卡腐败”愈演愈烈已是不争的事实。社会上收受会员卡之风渐甚,必然会助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剧腐败行为,决不能等闲视之。党员带头拒绝会员卡,纪检监察干部要走在前列。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收受会员卡是一种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具有普遍性。会员卡虽然不是现金,但持卡者能享受到各种各样的服务。无论机构还是个人,送卡都会有其动机和目的。看来,清理会员卡既属必要,又具可行,所以中央纪委选择将此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改进作风的突破口,这对于建设一支“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意义重大。
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公生正,廉生威。遵章守纪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更没有例外。纪委干部也应该是有廉耻的,“党风包公”不能耍“二皮脸”。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党的执政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才能经受得住各种诱惑,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正气凛然地秉公执法,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