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推出已经接近两个月,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已经展开实际行动。与外界期待的全面推进改革不同的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方式是“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比如在收入差距拉大的现实下,改革将优先着手基层员工,而对于饱受诟病的央企高管收入则暂时搁置。
国企高管收入过高问题不应被束之高阁
中国经济网网友 王传合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基层员工的收入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但是,如果只偏重于适当提高基层员工的收入,而忽略对国企高管高收入的控制,势必会造成顾此失彼的局面,也难以发挥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整体性功能,收入差距就无法从根本上得到缩小。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唯有把提高基层员工的收入与控制国企高管的高收入同步进行,将“提低”和“控高”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才能收到让人民满意的成效。
只捏“软柿子”,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难有突破
中国经济网网友 谭浩俊
目前,“提低”的问题已经做得相当不错。连续上调养老金发放标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个税起征点等,对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已经起到了一定效果。但这些措施之所以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标,关键在于“控高”这项工作严重滞后。
收入分配改革要想取得成功和突破,就必须在“控高”这个“硬骨头”上下功夫。如果“控高”工作做好了,“提低”的问题也就很容易解决了。毕竟,在社会财富总量一定的条件下,“控高”挤出的社会财富,完全可以弥补“提低”造成的社会财富缺口。
“提低”与“控高”须同步推进
中国经济网网友 余燕明
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是橄榄型的,而当下的收入格局呈哑铃状。搁置央企高管这些高收入群体进行改革,优先增加基层员工收入,在“哑铃”体积固定的情况下,挤压和侵损的必然是中等收入者的利益。
“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改革思路无可厚非。当下收入分配的主要矛盾依然集中在贫富差距,因此深化改革必须对症下药:既要努力增加基层员工的初次分配收入,也要加强对央企高管这些高收入人群二次分配的调节和限制。如此,方能锻造出符合发展逻辑的理想收入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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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