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保局局长,你该下河游泳了

2013年03月29日 07:13   来源:红网   黄陈锋

  如果不是当地媒体嗅觉尚未失灵,南京最东面这个惨遭化工污染蹂躏的村庄,不久之后必将和绝大多数惨不忍睹的癌症村一样,在沉默与死亡的边缘苦苦挣扎。据扬子晚报近日报道,长江边这个小村——栖霞区龙潭街道靖安镇联盟村,目前共有七家污染企业持续排放工业废水入河,重污染已由内河蔓延至长江。

  尽管各类触目惊心的“严重污染事件”早已司空见惯,但透过媒体报道,联盟村的污染现场,还是使我深感震惊:乳白、漆黑、土黄、墨绿等多种颜色的刺鼻污水已经将村庄包围。《水浒传》写鲁提辖三拳打死的郑屠户,现场有如彩帛铺和油酱铺,其惨也不过如此。郑屠户欺压民妇罪则罪矣,死了赢得读者一声叹息也就罢了,毕竟属于虚构。但联盟村的河水与普通村民又是哪里惹着这些企业了,要被摊上这等污染?活鱼入水不到十分钟即死,那么化工废水围困中的村民,又将如何?

  黑心企业主们只会说“不小心漏掉”之类连自己都不相信的鬼话。他们一面对记者说,污水会处理的,一面又用水泵把化工废水直排入河。对这种企业,什么丧尽天良之类的道德指控早已不再奏效。甚至从实际效果看,行政与法治的监管也已失效。

  诚然,法治建设有急待改善之处。由于立法滞后,过去规定的排污罚款上限仅仅50万元,早已不适应时代的发展,震慑和惩罚效果薄弱。近日有消息称,环保部拟将排污罚款上限提高到100万元,力度有在提高,但显然,不规定上限、以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的惩罚机制会更客观也更具威慑力。环保部同时拟取消大气污染罚款的上限,就是一个佐证。

  然而,法治不够尽善尽美,决不该成为环保部门执法不力的借口。南京市环保局在这起污染事件中究竟做了什么?环保局称,七家企业早已列入整治之列,并承诺今年五月前会搬迁。可见,环保局事先对污染是知情并有所处罚的,那么为何时至今日仍有六家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装置?承诺五月前搬迁,环保局就该默许它抢排,回办公室喝茶不去督察么?企业当着环保局和记者的面,大胆排放PH为1的强酸废水还号称清水,环保局的执法效果在哪里?

  按照刑法,这些企业已涉嫌污染环境罪,可判处责任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南京环保局为何一再被企业视若空气?这样柔弱无力的环保局,不要说是无法无天无良心的排污者,大概连执法者自己都会瞧不起自己,出门得蒙着头脸避着人群走。把环保局管成这样,南京的环保局长,你是不是该下河游泳了?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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