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许公务员犯小错”是在呼唤“三敢精神”

2013年01月30日 07:33   来源:燕赵晚报   耿银平

  “行政风险确实很难(规避)……我当区长、市长、厅长,签的文件不知道有多少,一个疏忽,责任就来了。”日前,广东省国土厅厅长陈耀光参加广州代表团分组讨论时建议,广东要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就要容许一线的公务员犯小错。(1月29日《广州日报》)

  有人认为陈耀光此举是在为那些行政不作为、作为不良者,寻找保护伞。可站在解放思想的高度,我认为这是对“三敢精神”的呼唤,是对实干家的一种积极鼓励。

  “三敢精神”就是“敢说、敢干、敢闯”,在改革开放初期,这种无所畏惧的精神,让国家发展进入了一个史无前例的“经济和思想高峰”,让改革开放驶入一个崭新境界。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今天的成果,与这种无畏的改革精神不无关系。

  可随着改革进入纵深状态,我们发现“三敢精神”日益减少。“敢说”的少了。在既定成就面前,不思进取、满足现状,自己成了“应声虫”不要紧,却让工作思路和社会效率成了毫无生机活力的牺牲品。

  “敢干”的少了。改革就意味着风险,创新就难免失败。更多人陷入“宁可少干事,甚至不干事,千万别出事”的思维误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害怕承担责任和风险,很难拓展工作。

  “敢闯”的少了。因为“闯不好”会让自己前功尽弃,更多人陷入过于谨慎、明哲保身的套子里。保险是保险了,开拓性工作却成了空谈。因为任何改革者都要先考虑自身安全和安危,缺乏与时俱进的制度性豁免,改革精神就会被“悬空”。

  所以,陈耀光的“容许犯小错”是对“三敢精神”的迫切呼唤,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当下,我们仅仅口头谈论重视改革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重新激发改革热情、冒险意识,把“先干起来”放在第一位,为他们提供宽松的“减压舱”,或制度保护,因为任何改革,注定会存在一定的失误和风险,社会和制度应该允许他们在“试错”中取得进步。

  正因如此,国内首部改革创新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已经在深圳开始实施,“免责”是《条例》的亮点之一。如果改革创新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3种情形相关人员可免于追究责任:一是改革创新方案制定和实施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二是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三是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这很值得称道。

  对于真正的改革者、探索者,就应该“容许犯小错”,用更多的豁免制度,为改革者提供更多的精神和制度动力,更多的“三敢思维”才会脱颖而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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