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2012年11月01日 07:25   来源:人民日报   陈晓红

  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2007年,中央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试验区获批以来,坚持以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为导向,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重要进展,形成了有益经验。当前,把“两型社会”建设引向深入,应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基本经验 

  近年来,长株潭试验区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重要抓手,将“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加以科学化、系统化,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形成了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合力。

  以项目化管理、资金配套、政策支持为基本动力。以项目化管理狠抓落实,对改革创新的试点和示范工程按照项目化的要求进行立项、指导、监督,努力做到内容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以资金配套等手段支持改革创新,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改革创新项目给予支持;以政策体系保障改革创新,构建省、市政策支持体系。

  以标准化为重要手段。在全国率先构建包括“两型”标准、节能减排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及设计导则等地方标准在内的“两型”标准体系,以标准规范和促进能源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以“两型”标准为依据在全社会深入开展“两型社会”示范创建活动。

  以规划体系建设为重要保障。将改革创新理念融入各类规划体系,形成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通过规划落实改革创新目标,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四规合一”的规划编制机制,把改革创新目标分解、细化到各级政府部门,同时强化规划权威,通过规划协调统一各市的改革试验。

  “两型社会”建设面临的主要体制机制障碍 

  以产权制度滞后为核心的市场体制机制障碍。资源产权制度方面,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在加大价格调节力度、完善市场调节机制方面亟待深化,节能量交易和补偿机制有待建立;环境产权制度方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基于水权林权等的区域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有待完善;土地产权制度方面,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有待健全;股权制度方面,场外交易市场建设亟须拓展和深化;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科技人才在知识产权收益分配中的主体地位有待加强;等等。

  以城乡二元分立为核心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亟须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扩大覆盖范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亟待由点向面铺开,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稳定延伸的机制有待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向农村均衡覆盖的机制有待完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有待突破。

  以职能权责分离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障碍。在“两型社会”建设的推进过程中,相关部门拥有的职权与承担的责任不对等的情况已初步显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障碍亟须重点突破。一方面,单纯由省进行统筹手段、力度有限,亟须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跨区域行政协调机制;另一方面,示范区、中心小城镇的发展亟须打破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层级,下放部分市级、县级行政管理权限。

  深化“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基本着力点

  深化“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应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参考发达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经验,结合长株潭试验区实际,把握以下几个着力点。

  深化资源节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水价改革,健全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实行分质供水,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再生水的价格和财税政策,探索完善水权制度、建立水权交易市场;推进电价改革,稳妥扩大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进一步加大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的力度,制定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的价格及收费政策;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形成节能管理、服务和督察制度;探索建立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推广机制;探索完善绿色消费促进机制,加大节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

  深化环境保护和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初始排污权分配和管理制度,加快形成能够反映环境容量和环境影响程度的排污权指标交易价格体系;建立重度污染区域产业整体退出机制,探索对重度污染区产业整体退出给予用地保障、税费返还、职工安置等政策支持;建立湘江流域环境治理支持机制,探索发行湘江流域治理债券,筹措治理资金,制定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支持政策;完善重点流域和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跨市河流生态补偿、生态环境资源补偿、污染损害赔偿等制度;开展环境经济政策试点,探索开展节能量交易、碳交易试点,率先开展区域性环境资源交易平台试点。

  深化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缩小硬件和教学水平等方面差距;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行城乡卫生一体化管理机制,逐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建立城乡环境同治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积极性,加快建立全覆盖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机制,以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为重点,加快推行整村、整镇、整县土地整治模式,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建立城市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机制;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探索户籍制度突破。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探索有利于推动城市群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跨区划行政协调机制,强化试验区领导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探索以试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协调各市的机制;注重发挥立法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执法检查等方式强化“两型社会”改革的地位,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推进;进一步探索促进示范区和中心小城镇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将行政管理、审批权等进一步下放。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争取尽快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逐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探索对企业节能环保技改投资实施税收抵减优惠政策;争取尽快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探索进行资源税改革,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完善计征方式;争取尽快设立财政支持“两型社会”建设的专项资金。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创新。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争取开展证券公司柜台交易试点,建立场外交易市场,支持试验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推动区域内产权交易所、股权交易所与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对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发展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和村镇银行,争取给予长株潭试验区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与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同等优惠政策,争取先行先试规范民间借贷、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困难方面的金融改革;申请发行“两型社会”彩票,突破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的资金瓶颈。

  (作者为湖南省长株潭两型办副主任、中南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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