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韶关始兴县的公务员将可通过内网查阅当地526名官员的家庭财产信息。昨日,广东省人大代表、韶关市委书记郑振涛首次向媒体透露“始兴试点”的内容,纳入公示的财产包括工资、房产、投资等六大类。(1月27日人民网)
“始兴试点”目前仅公务员可通过内网查阅,今后“将根据进展适当向社会公开”。虽说是迈出官员财产公示的重要一步,但内部公开始终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而“将根据进展适当向社会公开”里的“适当”一词,更让人感到“琵琶”的顽固存在。难道,官员财产公示也需要“摸着石头过河”?
十八大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财产公开制度无疑是打造清廉政府的重要手段。中国的反腐机构和制度不可谓不多,执政党也清楚腐败的危害并努力进行反腐防腐,但腐败还是大量存在,“老虎”出没,“苍蝇”乱飞,根源就在于现有的反腐措施并未击中要害。
官员财产公示,无疑才是最有力的反腐防腐举措。但这让一些官员很不自在,认为隐私被侵犯,也怕“舆论绑架了政府”。那么,官员为什么应该也必须进行财产公示呢?那是因为国家的资源、财富掌握在官员手中,要防止国家的财产不被流失、不被官员监守自盗,人民即这些财产的主人自然应该有管理和监督的权力和办法。
财产公开是基本制度也是基础制度。很多国家的经验证明,越公开、收入透明度越高的地方,越稳定。财产内部公示与财产社会公开,处于官员财产接受公众监督的不同阶段,而“仅公务员可内网查询”绝不应当成为官员财产被围观的终点,它只有作为最终走向真正彻底公开的一个环节,才是可以被接受的。
从申报到局部公开,再到真正的公开而不是“适当”公开,让官员及其近亲属的全部财产晒到阳光下,需要摔掉“琵琶”,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这才是顺应民意之举。而在大力“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当下,尤其需要上下一心地强力推进。
(责任编辑:周姗姗)